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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所加码管控期指高频交易 私募郁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31日 14:00  经济观察报

  田芸

  被业内认为已占据期货市场交易总量半壁江山的高频交易,在股指期货品种上却遭“劫难”。

  本报获悉,在几经修订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近日向会员单位下发《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期货异常交易监控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引》),将10种期货交易行为列为“异常交易”,要求期货公司予以监控和制止,其中有5种直指程序化和高频交易。

  虽然《指引》定稿及实行日期尚未明确,但一些期货公司已经表示今后或全面停止此类贡献一半收入的交易,而参与股指期货的私募也将因此受到剧烈冲击。

  从“窗口指导”到《指引》

  “我们的程序化和高频交易可能全都得停了。”一家传统期货公司首席风险官颇为担忧地表示,该公司部分营业部手续费收入的50%都来自于此类交易。

  中金所在屡次修改后下发的上述《指引》中,10种“异常交易”行为里有5种与程序化、高频交易紧密相关:“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最新成交价格,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大量或者多次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其他客户进行期货交易”、“日内撤单次数过多”、“日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或者日内交易数量较大”、“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可以看出,中金所对于高频交易的管理决心非常大,”上述人士预测《指引》实施的最终的结果是对高频交易完全限制,而程序化交易只要不涉及高频,则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股指期货上市以来,中金所对市场的管理多采取“窗口指导”的方式,根据可统计数据,截至5月底,中金所共拨打警示电话、发出风险提示函近200次。“‘窗口指导’的同时,相关的法规也正在制定中。”证监会一位官员表示。

  6月初,中金所紧锣密鼓地以开座谈会、发征求意见稿等方式调研高频交易,证监会也紧急发函进行调查。之后高频交易以“窗口指导”的方式被叫停,股指期货成交量一度出现大幅下滑。

  如今从《指引》的出现可见,对于高频和程序化交易的管控,已经先行从“窗口指导”走向落在纸面的规章制度。

  《指引》规定,对于违规进行“异常交易”的情形,交易所“有权对相关会员或者客户采取相应监管或者纪律处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列入监管关注名单、书面警示、约见谈话等,严重的可提请证监会立案调查。

  “股指期货是最好的高频交易品种,今后可能不能做了。现在我们最担心的是其他商品期货交易所也追随中金所立此规则。”一家大型期货公司副总经理称。

  郁闷的私募和两难的中金所

  《指引》相关内容对于热衷于股指期货的私募是一个严重的打击。

  在其他机构投资者普遍缺席的情况下,私募是有能力研发并青睐使用高频和程序化交易盈利的主要力量。《指引》中关于“异常交易”的几个规定,矛头直指私募:

  第五条第二点指出,“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客户之间,大量或者多次进行互为对手方交易”。一家创新型期货公司负责机构业务人士分析,私募基金经理是若干个客户交易的指令下达人,操盘手下单量较大,根据策略经常会多单、空单同时操作,这样很难避免在自己的客户之间不出现对手交易。

  而第五条第七点明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编码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的亦为异常交易。“这明显是对私募的限制。私募操盘手操作的账户加起来持仓太容易超过交易所单边100手的持仓限额。”上述人士解释。

  多位接近中金所的人士透露,中金所叫停高频交易是因为 “上面的压力比较大”。

  事实上,多方市场人士认为,几经修订后的 《指引》仍难以执行。“《指引》中使用了许多‘频繁’、‘大量’之类的形容词,没有进行量化,而且许多条款加了 ‘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等限制条件,实际上非常灵活。”一家大型期货公司副总经理称。

  “现在出台规则,其实是要防止以后出现美股‘闪电崩盘’意外时暴露制度漏洞的情况。中金所提前把责任撇清了。”一家创新型期货公司机构业务负责人认为,“中金所其实并不想管控地过于严厉,所以才会出台一系列难以量化的标准。”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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