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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期货业合作热悄然兴起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 01:18  第一财经日报

  罗文辉

  “以交叉持股的模式共同经营两岸期货市场,建立亚洲第一期货商为目标。”宝来曼氏期货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筱玲近日在上海交通大学举行的主题为“两岸金融期货市场未来发展”的“两岸金融投资论坛”上,披露了台湾地区期货业龙头企业的勃勃雄心。

  本周二,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即将签署。光大证券(601788.SH)本月初公告,其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已与宝来曼氏期货于本月2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该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即为,光大期货与宝来曼氏期货拟在两岸监管政策许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相互股权投资及业务合作,而相互股权投资以20%为目标。这一事件也成为两岸期货业悄然兴起的合作热潮的一个标志。

  成立于1997年的宝来曼氏期货,为我国台湾地区首家上柜期货公司,在宝来金融集团、曼氏金融(MF Global)这两大股东支持下成为台湾地区本土期权、国际期货这两项经纪业务市场占有率及保证金存量均居首位的期货商。

  周筱玲称,大陆期货业目前无期货自营作市、期货信托、期货顾问(CTA)、期货经理、期货交易辅助人(IB)等业务,也无欧美日等全球期货市场风险控管能力和经验。而台湾商品期货市场仅有黄金,且金融期货市场以交易量占七成的股指期权为主。故取长补短的两岸期货业可在相互承认期货专业证照、相互股权投资、交易两岸期货商品等方面进行合作,共同拓展大中华期货市场。

  不过,如同光大证券公告中提示,上述两家期货公司的股权合作意向在有关监管部门审批后方能生效,从而存在较多不确定性。

  出席上述论坛的宝来金融集团董事长林孝达在上周五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周二“陈江会”上签署ECFA后,仍须等待有关两岸股权投资许可管理办法细则的出台,且可判定光大期货与宝来曼氏期货交叉持股20%的申请于下半年内走完两岸相关审批程序的可能性并不大,而目前双方的合作仍限业务交流等战略层面。

  业内则传言,光大期货与宝来曼氏期货私下洽谈股权合作已有较长时间。

  去年11月,中国证监会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将在信息交换、机构设立、协助调查及人员培训和交流等方面开展监管合作。而今年3月16日,台湾金融管理机构发布了台湾地区与大陆金融、证券期货、保险等三项业务往来及投资许可管理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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