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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家创新类期货公司有望下月亮相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0月28日 03:1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国内期货公司首次分类评价

  □本报记者 李中秋 上海报道

  消息人士透露,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结果最快有望下月初揭晓。在目前已基本确定的综合排名中,15-20家期货公司有望入围创新类(A类)名单,较市场预计的25家有所减少。

  分类结果将作为期货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新设营业网点等事项审慎性条件,也将作为确定新业务试点范围和推广顺序依据。业内人士表示,期货公司分类监管的实施将为未来股指期货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9月1日试行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此次分类按照计分的高低,将期货公司分为A、B、C、D、E5类11个级别。A类公司风险管理能力在行业内最高,能够较好控制业务风险。不过,与券商分类监管评定有所不同,期货公司不对外公布此次分类结果,也不将分类结果用于广告、宣传、营销等商业目的。分类结果主要供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等使用,以更好地进行市场监管。因此,此次分类名单揭晓后,将由中国证监会通过内部文件或通知形式传达给上述机构。

  在创新类(A类)期货公司名单中,约有一半以上的公司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从地域看,期货业发达的辖区,如浙江、深圳、广东和北京等地的公司占据较多席位。

  考虑到这是对国内期货公司首次实施分类监管,监管部门建立了比较严格的审核制度。中国证监会专门从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及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等机构抽调人员,组建了由21名成员组成的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此外,分类评价每年进行1次,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及持续合规状况以上一年度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为评价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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