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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市场风控工作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9月15日 17:32  上海期货交易所

  上期交交易字[2009]298号

  各会员单位:

  2009年国庆中秋长假临近,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国庆中秋长假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等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自2009年9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10%;2009年9月30日起,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涨跌幅度限制扩大至7%。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二、如果2009年10月9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恢复如下:

  铝、锌、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7%,涨跌幅度限制为5%;

  铜、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为8%,涨跌幅度限制为5%。

  三、请做好铜、铝、锌、螺纹钢、线材、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相关合约的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的风险控制工作。黄金Au0910合约的自然人持仓在2009年9月30日收盘后应该为0手。

  四、由于本次长假包含国庆节和中秋节,时间较长,10月份合约在进入10月份后可交易时间较短,请做好Cu0910、Al0910、Zn0910、Rb0910、Wr0910、Au0910和Ru0910合约的持仓调整和交割准备工作。另外,燃料油Fu0910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2009年9月30日,该合约的交割日为2009年10月9日、12日、13日、14日和15日。

  请各会员单位密切跟踪国内外市场走势,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并根据投资者的持仓及风险大小适当提高节日期间保证金的收取比例,严格投资者的出入金管理,以防范国际市场相关品种期货价格发生较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市场规范平稳运行。另外请各会员单位注意做好节日期间技术系统的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确保节后技术系统的稳定运行。请广大投资者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抄报:中国证监会办公厅,期货监管一部,期货监管二部。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09年9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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