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超
大连商品交易所聚氯乙烯(PVC)期货临近上市,利用跨市场套利拓展获利空间成为近日来投资者讨论的热点话题。
据市场人士表示,由于PVC期货合约和电子交易标的物设置均采用“国家标准+推荐品牌”的形式,交割质量标准均以国标为准,电子交易市场的交易管理制度设计与国内期货市场制度设计相似,因此投资者利用PVC期货跨市场套利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并拓展投资者获利空间。
据了解,截至2007年12月,我国开展塑料中远期仓单交易的电子市场主要有五家:2004年11月,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在余姚开市;2005年9月,广东塑料交易所在广州开业;2006年以后,北京金银岛、江苏银通、广东乐从德富也相继开办塑料中远期仓单电子交易市场。其中,交易PVC品种的有三家──广东塑料交易所、浙江塑料城网上交易市场、中国塑化电子交易市场,分别位于广东广州市、浙江余姚市和江苏省常州市,主要为华东、华南两大塑料集散区域提供相应的服务。
“期货市场、电子交易市场均采用推荐品牌制度为跨市场套利交易提供了良好的现货企业基础,使先企业在参与跨市场套利交易时操作更捷性。”上海中期期货关向峰表示,受工业品特性影响,PVC的品牌特征比较明显。首先,从生产角度看,我国是世界上第一大PVC生产国,生产厂家众多,具有一定规模的厂家均有自己固定的品牌;其次,从下游消费看,消费企业习惯于某些品牌的产品之后往往不愿改变。因此,PVC采用推荐品牌的方法比较适宜。对于交易所推荐厂家生产的推荐品牌PVC,只要符合期货交割标准,并附上厂家产品质量证明和《质量承诺书》原件,就可以在经交割仓库审核同意后免检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