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发[2009]51号
各会员单位: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郑州商品交易所套保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的修订案,已于2009年3月28日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20日起实施。
目前实行的其他业务细则适用于早籼稻。
各有关期货细则根据此次修订案作修改后,重新公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