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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籼稻水分高于13.5%的,入库按“超一扣二”的原则执行;出库按“超一补一”的原则执行,中间的差包含损耗、降水分的合理成本。
3、早籼稻生产年度为每年的8月1日至次年的7月31日(以下同)。
入库早籼稻的脂肪酸值规定: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2mg/100g(干基),高于22mg/100g(干基)的,视作非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非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脂肪酸值不得高于26mg/100g(干基)。
本条规定了1年和1年以上产早籼稻都可交割,扩大了现货可供交割量。(1)有利于控制风险。陈早籼稻纳入期货交割,拓展了早籼稻期货交割品的范围,有利于防止市场操纵。(2)有利于早籼稻期货市场功能的发挥。陈早籼稻纳入交割品后,现货企业储存的陈早籼稻通过期货市场保值时,可以采用交割方式进行。因此,陈早籼稻纳入期货交割范围,拓展了参与保值的现货企业及其保值需求,有利于早籼稻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
4、早籼稻杂质超过1.0%但不超过1.5%的,扣量0.5%
1999年早籼稻国标规定杂质为1.0%,《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 146号文件)则规定,早籼稻收购杂质放宽,“对实际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低于或高于标准规定的,以标准中规定的杂质(或杂质总量)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价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价0.75%,扣量0.7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价、扣量”。根据现货市场实际和仓储企业意见,早籼稻期货放宽到1.5%;超过1.5%的,仓库提供整理服务,整理费用由货主和仓库协商,这样更符合现货实际。
5、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超过0.5%,非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入库时,黄粒米不得超过0.7%,出库早籼稻的黄粒米不得超过1.0%。
水分和温度高的早籼稻储藏期间黄粒米会增加。新早籼稻谷黄粒米基本都在0.5%以下,陈早籼稻黄粒米一般在0.7%以下,考虑到仓储企业的保管水平、保管能力和出库黄粒米不能超过1.0%的规定,因此,规定入库新早籼稻黄粒米不能超过0.5%,陈早籼稻黄粒米不超过0.7%。
(二)仓单有效期及相关规定
1、仓单有效期为1年
早籼稻:N年8月1日起注册的标准仓单,有效期至N+1年7月份最后一个工作日(含该日)。到期注销的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经检验符合交割有关规定的,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到期注销的非上生产年度产早籼稻标准仓单,不允许注册。
仓单有效期1年,1年后退出,有利于仓单和交割品流动。由于陈早籼稻可以交割,退出月份和早籼稻生产年度(8月1日到次年7月31日)一致,也便于掌握。另外,7月退出时,新早籼稻还没有大量上市,也便于陈早籼稻在现货市场销售。如果仓单有效期为2年,到期后,仓单有退出也有不退出,不利于现货企业套期保值交易;同时,早籼稻质量很难保证,交割风险大。
2、非本生产年度产早籼稻交割时贴水由交易所另行公告,贴水随货款一并结算。陈早籼稻贴水40元/吨。
在现货市场上,新陈早籼稻尤其长粒型早籼稻价差在40元/吨左右,陈长粒型早籼稻贴水40元/吨与现货基本一致。短粒型早籼稻新陈差价不大,但为了交割规定简单,统一执行上述规定。陈早籼稻贴水也有利于增强交割品的确定性。
(三)风险控制规定
1、限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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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会员 |
非期货公司会员 |
客户 |
一般月份 |
N≥20万 |
15% |
10% |
5% |
N<20万 |
30000 |
2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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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前一个月 |
上旬 |
18000 |
4800 |
2400 |
中旬 |
10000 |
3600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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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旬 |
6000 |
24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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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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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1000 |
500 |
注:期货合约月份单边持仓量(N)
2008年早籼稻产量3158万吨(国家统计局),商品率按50%计算,商品量约1580万吨;根据早籼稻交割质量标准规定,可供交割的新稻谷量约1380万吨,加上陈稻谷,估计可供交割的稻谷在2000万吨以上。虽然比强麦期货标的物大,但交割月前一月和一般月份限仓标准与强麦相同。早籼稻入库相对便利和简单,从控制市场风险和便于现货企业保值角度(减少频繁申请套期保值)考虑,交割月份限仓与硬麦相同,适当放宽,规定为500手 。
2、保证金
双边持仓量(N万手) |
N≤30 |
30<N≤40 |
40<N≤50 |
N>50 |
一般月份交易保证金标准 |
5% |
7% |
10% |
12% |
交割月前一个月和交割月保证金与其他品种相同。
早籼稻的保证金水平及调整起点与强麦一致,早籼稻和小麦都属粮食品种,保证金规定与强麦一致,便于粮食企业熟悉和投资者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