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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2008年的准备和铺垫,2009年我国期货行业分类分级管理有望全面施行,从而成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新的里程碑。分类监管早已是国际上期货业监管的通行模式,是在期货市场上引进激励机制,形成优胜劣汰的一个有效措施。有研究表明,成熟市场国家期货公司的分类监管制度增强了监管弹性。海外对期货公司监管的很大特点是按照期货公司参与角色的不同建立分类监管制度,更好地在加强资本金约束基础上不阻碍期货公司的正常发展。如英国建立A、B、C、D类公司的不同监管标准,中国香港将其分为一般清算会员、清算会员和非清算会员三类;澳大利亚则依据期货公司的不同职能而分为ASXF经纪参与者、国内参与者和结算所参与者三种。
证券公司的分类分级管理已经实施多年,证券行业为我国期货行业推行分类分级管理探索了道路,将创新业务给级别较高的企业运营可以提高行业积极竞争。实践证明,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能够促进行业加速优胜劣汰,优化市场结构提高行业集中度。只有做好期货公司分类分级管理,才能使其业务有的放矢的逐步展开。
三、新品种推出望现小高潮
2008年,由于剧烈的价格波动和频发的突发事件搅乱了新品种的上市计划,最终仅有黄金期货在国内成功上市。而股指期货、钢材、稻谷、PVC等品种都被拖延下来,一直到国务院办公厅公布“金融30条”,确定要“推动期货市场稳步发展,探索农产品期货服务‘三农’的运作模式,尽快推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钢材、稻谷等商品期货新品种。”品种创新的困局才豁然开朗。在金融30条的带动下,我们预测2009年将会出现一个品种创新的高潮。
我国期货品种结构不完善,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仅有17个品种19个合约。而且大量集中在粮棉油糖、油脂油料和有色金属三个大类上面,对实体经济影响最大的能源和黑色金属门类却缺乏品种支撑。在2008年的大宗商品牛熊陡转下,涉及石油和黑色金属的产业均受到直接冲击,有色金属行业跌的更惨,但是因为有相关期货品种进行风险转移反而受损有限。这就说明我国期货品种创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能源、黑色金属、畜产品等大类空缺需要填充,农产品、有色金属等品类也要继续补强。股指期货的推出更需要监管层的创新勇气。实证研究表明,股指期货的上市并不会影响证券市场走势的方向,只会对市场带来结构性影响,等待时机对于股指期货推出来说其实是一个伪命题。
目前,各大交易所都准备了一系列的产品库,如大商所的铁矿石期货、焦炭期货;郑商所的甲醇;还有上期所的白银期货、铅期货。如果进展顺利,则这些备选品种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陆续上市交易。(待续)
(作者为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