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峰 见习记者 陈捷
伴随着期货业界对商品基金(期货投资管理基金,CTA)探讨与追问,各种“灰色商品基金(期货私募)”是暗潮涌动,似乎从未停息过。
本报记者了解到,期货投资基金业务有望在今年开展试点,目前相关试点工作方案已开始征求意见。
1月7日,上海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期货公司总经理向记者确认,2008年11月底,CTA业务已开始征求各期货公司的意见。其透露,该文件第一轮发派至证监会各派出机构,第二轮在11月底时发到部分期货公司高管处。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此前曾接受过中国期货业协会委托,专门做过商品基金课题研究,他向记者表示,“2009年推出的可能性很大。期货基金的试点工作将以通过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从事交易顾问业务的方式开展,即所谓的CTA业务模式。”
上述期货公司总经理介绍, CTA业务将由期货公司专门成立全资或控股的CTA公司或交易顾问公司,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期货市场资产管理服务。征询稿要求此类公司不负责资金募集,只负责委托资金在期货市场运用;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及相关的国内现货商品交易。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讨论稿,为防范风险,CTA业务将与期货公司经纪业务严格隔离(防火墙)。CTA公司在符合条件的试点期货公司中产生,并由期货公司全资设立或控股。
“风险”倒逼CTA浮出水面
对于业界千呼万唤的商品基金,为什么会在当下时机中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东证期货总经理党剑认为这与2008年国庆节之后期货市场出现的连续暴跌不无关系。
“2008年期货市场遭遇前所未有的极端行情,参与者散户化现象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风险的累积与畸形释放,而市场散户化本身亦非证监会之初衷:管理层面更希望机构投资者参与到期货市场中来。”
“这次暴跌风险同时也侧面考验了期货公司推出商品基金的条件是否成熟”,党剑指出,“2008年下半年期市遭遇了极端行情,但期货公司却并未受到大范围内的冲击,说明经过多年成长与磨练,期货公司更规范、更健康了。”
曾以“商品基金”作为研究生毕业论文课题的乾坤期货机构部总监田宏鹏(其曾于2005年最先在业内提出期货信托基金模式,提出参照证券阳光信托理念,通过初级受益人及次级受益人的结构化信托,首推期货基金产品)介绍,推出商品基金,除了极端行情唤醒人们对风控机制的重新探讨之外,“还应该存在倒逼力量”。
事实上,在各种形式的期货私募背后,是期货公司对商品基金恒久的“冲动”所驱使。
北京某期货公司市场经理的个人主页和聊天工具上的签名档里,都清晰地写着“期货私募加入流程……”;
另外,无论是在私下的沟通里,还是一些期货公司业务人员在开发客户的时候,对“私募”、“代客理财(即由专人代客户操作)”、“工作室”等等各种名义存在的灰色期货基金的宣传总是不遗余力的——而一个期货公司客户经理手里掌握几个、十几个等数量不等的客户交易账户而代为交易,亦为业内屡见不鲜的现象。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