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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行为将得到统一规范,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拟定的《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证券期货市场将建立由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领导的分业务、分级负责的统计管理体制,重点规范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式方法,让市场参与主体得到更好地统计信息服务。
据了解,《办法》是在我国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参与主体逐步增多、全社会对证券市场关注程度日益提高的情况下,为更好的满足监管信息要求和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针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工作现状和发展要求而出台的一部重要部门规则。
全篇共六章三十八条,着眼于整合统计资源、统一统计系统、加强归口管理、完善指标体系、加强资料使用、明确统计责任六大基本原则。并结合证券期货监管的需要和监管信息公开原则,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系统的思路,确定了资源共享、有序公开、严格保密的统计资料使用、管理和公布原则,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统计分析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做出详细规定。
《办法》明确,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证券期货市场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中国证监会负责全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工作,并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统计标准,发布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料或者可能影响证券期货市场稳定运行的其他统计资料。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的证券期货统计工作。
《办法》要求中国证监会统计部门建立证券期货市场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其成员单位包括中国证监会统计部门、中国证监会其他部门、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统计部门还要制定证券期货市场统计标准并统一管理证券期货市场统计资料,以保障统计调查中采用的指标涵义、计算方法、分类目录、调查表式等方面的标准化。
此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整理、交接和存档等管理制度。中国证监会统计部门应当建设统一的证券期货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实现与中国证监会其他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单位统计资料电子化管理系统、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系统的对接。证券期货交易所、证券期货业协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自律组织组织统计调查的,应当适用中国证监会统计部门规定的统一的统计标准。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很多统计数据的统计口径都不一样,有时对同一个指标PE公布数据都不一样,每个部分都有各自的统计方式,缺少一个完整、权威的办法来规范,《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整合统计管理资源效率,有利于投资者更便捷地获取市场数据,这是一项有利于市场长期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建设。
记者了解到,《办法》实施后,证监会还将及时推荐相关配套工作,包括完善证券期货统计工作机制、整合优化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