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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发布《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市场各参与机构建立健全金融衍生品交易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指引》明确,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实行逐级授权管理制度;在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市场参与者应通过建立履约保障机制或对交易对手的授信额度管理制度来管理信用风险;应严格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交易双方交易人员在与交易对手达成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前应确认履约保障品是否足额或交易对手授信额度是否足够;市场参与者应根据业务性质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有关头寸实行止损限额管理;市场参与者应针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设置表内及表外的资产、负债及损益科目,对不同持有目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进行分别核算等。
此外,市场参与者应建立针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市场参与者应对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应建立风险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