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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法制环境将获极大改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1日 01:3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刘文元

  立法缺失一直是制约期货市场发展的重要瓶颈,12年前《期货法》曾进入过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不过由于种种原因搁置下来。在日前举行的2008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年中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配合做好《期货法》起草和论证工作”是证监会下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一些分析人士表示,《期货法》立法工作重启,将改善中国期货市场的法制环境和监管环境,进而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

  据上海证券报了解,《期货法》的立法工作在2006年启动,2007年初全国人大期货法立法小组已经初步起草完成了《期货法》的草案,随后立法小组组织了多次专家论证会,对草案进行论证和修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廖英敏表示,目前期货市场主要由《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规范,与条例相比,《期货法》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要远高于期货条例,一旦《期货法》正式颁布实施,必将极大地改善目前期货市场的法制环境。她表示,从国际成熟市场的监管经验来看,期货市场的立法是伴随着期货市场的发展而不断修改和完善。从目前期货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中国期货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不断开放将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为应对这种趋势,期货市场的法律也应不断提高、完善和进步。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瑞华博士表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对期货业的经营范围、市场主体的准入、期货投资资金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限制。《期货法》的立法应该着眼于进一步活跃和发展期货市场,真正实现期货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使中国早日成为全球价格形成的中心。

  北京工商大学教授胡俞越认为,《期货法》的立法应该全面总结期货市场多年发展的经验和教训,同时也应该建立在股指期货推出后,有了一定金融期货监管经验的基础上。《期货法》应该进一步完善新品种上市机制,扩大期货公司的业务范围,为期货市场松绑,以促进期货市场发展。

  北京中期总经理母润昌建议,《期货法》的立法应该在允许期货公司从事自营业务及期货投资受托管理业务、设立期货投资基金管理和期货公司的境外期货市场业务等方面有所突破。

  此外,“做深做细现有期货品种,稳步推动新品种上市”也是下半年证监会的重要工作。据了解,下半年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早籼稻期货、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钢材期货以及大连商品交易所的生猪期货都有望挂牌上市。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陈瑞华博士认为,目前中国境内期货交易市场共有上市交易品种19个,很大一部分是近几年推出的。事实证明,大量交易品种和合约的上市与期货市场的发展壮大是相辅相成的。经过十多年的曲折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期货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对于现有期货品种,应该进一步细化品种规格,推出更多的期货和约;对于适合期货交易的大宗商品,进行充分论证和研究,有序地推出市场急需的相关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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