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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兴强:完善期市税收制度 允许QFII进场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0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周婷 北京报道

  全国人大代表、大商所党委书记、总经理刘兴强提出两项议案,建议对期货市场部分相关税收予以减免,并积极发展期货机构投资者。

  刘兴强认为,目前期货公司风险准备金、期货公司计提的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期货行业保障基金、交易所上缴的保障基金都需要计税,相当于降低了风险准备金和保障金的计提比率,减弱了市场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和对投资者的保障能力。

  刘兴强建议,对期货市场相关风险准备金、保障基金等进行全面的论证,应不作为企业的应纳税所得,或于税前列支,或免去相关税收;为体现对期货市场发展的支持,建议调整或减免商品期货交割增值税,以鼓励相关机构积极利用市场避险;减轻期货居间人税收负担。

  另外,他建议对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刘兴强指出,国际经验表明,机构投资者是商品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稳定市场的主导力量。而我国当前期货交易中机构投资者的数量和力量太薄弱,与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势头不相符。

  他建议,积极引导和培育商品投资基金,开展设立专业商品期货投资基金试点工作。借鉴国内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成功经验,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现有人才和资源,由有实力的期货公司牵头创建期货投资基金,同时加快期货市场品种创新步伐,推出适合期货投资基金投资的大宗商品期货、商品指数、期权等品种。

  此外,在严格监管的基础上,建议有条件、有步骤、有限度地允许证券投资基金、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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