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4日起大商所各合约最低保证金提高至7%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8日 16:45 金牛财顺
关于2008年春节休市调整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8〕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我所将在2008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自2008年2月4日(星期一)结算时起,各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提高至7%;自2008年2月13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棕榈油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恢复至6%,其他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7%恢复至5%。 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各项规定仍按《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 新浪财经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