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金融防御体系有五项原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05:2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世界经济可能衰退、国内经济过热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金融安全面临的主要问题,为此,构建国家战略金融防御体系需要遵循集中管控、提前预警、快速反应等五项原则。在22日举行的第四届中国经济增长与经济安全战略论坛上,长城伟业期货公司董事长彭弘这样认为。
他解释说,首先,目前我国采取财政部加一行三会的金融管理架构,实行分业监管、多头执行,容易产生“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叠”,为此在客观上产生了集中管控的需求。其次应建立完善的战略金融预警机制,统一收集并处理各地区、各行业、各渠道的战略金融信息,依据综合评估,作出准确判断。三是平时要制定完善的快速应急处理金融危机预案。四是积极防御原则。包括不断完善金融领域的法制建设,为金融产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加快以金融衍生品为核心的金融创新,争取金融领域话语权、定价权、主导权;积极推动与国际金融、资本市场接轨,扩大我国金融产业在世界的影响力。五是建立和拥有强大的国家战略金融力量,并善于运用这种力量来实现国家战略金融目标。此外,要通过及时披露信息、发布政策、展示决心等多种方式传达战略意图,展示战略实力,实施战略威慑,化解金融危机。(胡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