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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期货评估业格局尚未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7:0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发布报告指出我国证券期货评估业格局尚未稳定

  记者 于扬

  本报北京电 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今日发布2006年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分析报告。报告分析了2006年资产评估机构在证券、期货市场中的执业情况,指出当前资产评估业务中主要存在滥用收益法、评估师专业能力不足等六大问题。

  报告指出,经过对2006年部分资产评估报告的核查发现,目前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在执业中主要存在六方面问题:即专业胜任能力不高、滥用收益法、对其他报告不恰当引用、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关注不够、评估对象与其他资源不相匹配、对历史评估的分析不足等。

  对于收益法的使用,报告着重指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但是在为上市公司相关的资产交易提供估值服务的实际应用过程中,对于以公司股权、无形资产等为标的的交易行为,却存在着评估师滥用收益法、各项参数量化的依据不足、不合理设定评估假设等现象,导致评估价值虚增,其公允性受到质疑。如评估师采用收益法对仅成立不到10个月的公司进行评估,导致股权评估增值率将近3倍。

  此外,在部分评估报告中,评估师采用了不当的评估假设和估值模型,相应的参数选择缺乏依据;或者直接选择了不当的参数,评估计算过程出现明显的计算错误。这也反映出评估师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较低,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足的现状。

  根据报告的统计,截至2006年底,经证监会与财政部共同确认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共有101家。根据68家仅具备评估资格、不能从事审计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师统计资料,截至2007年7月26日,在这68家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评估师共有1966人。但我国达到相当规模的资产评估机构并不多,其中评估师数量在60人以上的机构只有3家。对证券业务而言,我国资产评估业的集中程度并不高,尽管最近几年在逐渐升高,但总体而言,证券、期货评估市场的格局尚未稳定。

  在对评估业务收入的考察上,报告指出,2002年至2006年,评估业务总收入的平均值和中位数均逐年增加,而尤以2006年增长最快,评估业务市场在逐年扩展,但与证券、期货相关的评估业务却不稳定。评估业务总收入最高的是北京,独占市场份额的一多半;其次是上海和广东省,分别占市场份额的14.51%和4.35%。证券业务收入的前三强依旧依次为北京、上海和广东,其中北京的证券收入市场份额比其评估总收入的市场份额更高,达60.11%。

  报告还用了较多篇幅分析了评估业务增值率的情况。在2006年587笔评估业务样本中,评估业务综合增值率为64.02%。在各类业务中,增值率的最大值出现在重组评估业务组,大大高于改制评估等其他评估业务。从评估委托人的角度,评估增值率最高的是资产占有方委托业务,增值率为220.8%;从评估方法的角度看,采用成本和收益结合法的业务评估增值率最高,为80.53%。从资产类型看,综合增值率最高的项目是无形资产和流动资产,增值率分别为83.45%和71.81%,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率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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