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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摊股指期货 期货公司暗中挖角证券经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7日 08:1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 游 石

  本报讯 临近年底,天气和股市一起渐渐转凉。就当券商经纪人发愁手中饭碗越发难端的时候,期货公司却暗地里加紧了对他们的挖角工作。

  据华东某期货公司业务经理介绍,前期公司主攻券商营业部的工作成效已开始显现,近期陆续有证券经纪人上门洽谈合作事宜。据了解,类似挖角情况在业内并非少数,其主要集中在非券商背景的中小型期货公司和证券公司“准经纪人”上。双方关系通常较为松散,经纪人不作为期货公司正式员工,仅根据居间协议,提取介绍客户一定比例的手续费返佣。

  该业务经理表示,对期货公司而言,居间人模式较正式员工成本低廉,且管理灵活,很少涉及人事和劳资纠纷。同时,在股指期货推出背景下,发展居间人有利于业务规模的迅速扩张。

  据悉,为抢占股指期货初期市场空白空间,各期货公司正争相备战。当中,一些公司由于缺乏券商股东背景,又没有足够的营业网点支持,因此借力居间人便成为一种普遍的做法。

  目前,不少期货公司老员工正涌现“组建新团队,带经纪人”的创业冲动,其主要源于金融期货市场

蛋糕,以及某些券商一线团队带头人赚钱的示范效应。另一方面,由于最近股市交易量萎缩,券商经纪人日子不好过,因而急于寻找新的收入来源。加之部分券商降低返佣比例,以及年终清理一批经纪人,也促使券商经纪人向期货行业分流。现已有期货公司酝酿在原金融事业部的基础上,逐步细化出机构和零售两大业务。其中,机构业务主要由公司骨干担当,而
零售业
务则另有专人负责带领这批经纪人。

  不过,期货居间人队伍扩大同时也带来系列监管问题。日前,有期货公司陆续收到相关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加强期货经纪公司居间人管理的通知》,要求居间人不得为客户提供集中交易的场所,不得以公司名义设立经营服务网点;各公司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居间人管理制度,完善对居间人的检查和考核制度。此外,在今后针对期货公司的监管中,还可能将把居间人管理情况作为考核公司内控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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