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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期货交易立法取得重大进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4日 08:15 金牛财顺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正庆昨日说,期货交易法草案今年上半年已起草出草案,在草案组的内部进行了反复研究和修改,在条件具备时将公开征求各方意见。 他在第三届国际期货大会上说,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现有制度建设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当前加快期货立法的条件逐步成熟。期货交易法起草组2006年3月成立后,已初步完成了立法需求的调研,组织开展了对美国、日本、法国、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等国家与地区的期货立法课题研究,并于2006年底完成了起草工作总体思路和草案的大纲。 周正庆说,草案对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投资者、其他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管理、监督权利义务关系分别进行了规定。同时对结算、交割、信息披露以及禁止的行为、境外期货业务等分别做了规定。在法律责任方面,为了保证期货交易的规范,侧重系统风险的控制,草案对此做了详细的规定。 他说,鉴于期货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市场任务很重,期货法起草过程中,既要做好与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衔接,又要保证期货立法的有效性、前瞻性。立法内容既要包括商品期货,又要包括金融期货,具有一定的难度。 他说,通过前一阶段的起草实践,立法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已基本上显现出来,为下一步的工作奠定了基础。今后,起草组将对这些问题逐一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 今年4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证监会随后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构成我国期货行业现有法律法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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