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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12月正式向外资开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4:09 新京报
政策 本报讯 (记者冯一萌)昨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公布了最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该《目录》的公布意味着从12月1日起,内地期货公司正式向外资开放。外资不用绕道在香港市场注册,就可以直接参股内地期货公司参与即将展开的金融期货业务。 在2004年发布的《指导目录》里,期货公司是金融领域中惟一进入“外商禁止投资目录”的公司。而2007年的这次修订后,期货公司从“外商禁止投资目录”进入“外商限制投资目录”,但与其他金融行业类似,新目录将期货公司列为限制类投资产业的同时,特别强调了中方控股。 此前,通过中国和香港、澳门签订的CEPA协议,外资可以绕道香港参股内地期货公司。根据内地与香港和澳门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第二阶段安排,2005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允许在港、澳持有当地牌照的中介机构可以参股内地期货公司,但持股比例不超过49%。目前已经有三家外资参股内地期货公司。 截至目前,金融领域已经全部允许外商投资。保险公司中,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能超过50%;证券公司中外资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中外资投资比例不超过49%。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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