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外商投资期货公司解禁实施尚待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0:05 第一财经日报

  罗文辉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于前天联合对外正式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下称《目录》),将外商直接投资国内期货公司由禁止类放宽至限制类,这将促进国内期货公司股权结构的多样化。不过,有关业内人士昨日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外商直投期货公司自下月开始解禁,但实施尚待证监会出台相应细则,故在金融期货即将推出之际并不可过分乐观。

  强调“中方控股”

  2004年11月30日发布并沿用至今的老《目录》,将期货公司列入金融、保险业中唯一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次年8月证监会为贯彻落实CEPA协议下发的通知中,为外商通过CEPA路径间接投资内地期货公司搭建了跳板,虽然参股比例规定不得超过49%(含关联方股权)。

  前天正式对外公布的2007年修订版《目录》,已无一金融行业列入外商禁止投资产业类别,而将期货公司归于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类别,但仍强调“中方控股”这一前提。

  投资参股内地期货公司,早已成为不少国外金融集团进军国内期货业的第一步目标。而国内期货公司也有意通过引入外资股东,学习先进管理经验。

  事实上,自2005年11月以来也仅有荷兰银行、东方汇理金融公司和摩根大通银行,获证监会批准通过各自在香港设立的子公司分别参股银河期货、中信期货、中山期货。而根据证监会今年8月7日核准的银河期货股权结构,荷银金融期货亚洲有限公司出资200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02%。

  尚待细则

  一些正与外商洽谈合资的期货公司负责人日前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证监会早已知会他们,不再批准通过CEPA路径设立的合资期货公司,而等待年底国家发改委与商务部联合发文将期货公司从《目录》禁止外资投资产业类别中除名。

  不过,上述期货公司负责人同时表示,2007年版《目录》虽已出台,但文中对期货公司“中方控股”语焉不详,无类似“寿险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证券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1/3”及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不超过49%”的明确比例规定。因此,他们估计,外商直投期货公司解禁尚待证监会出台有关细则才能真正付诸实施。

  由于股指期货推出日期日益迫近,上述业内人士还认为,证监会要在短期内出台较完善的外资投资期货公司审核办法应不可能,但估计会援引新修订的《目录》为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收购期货公司工作先行开辟“方便之门”。

    相关报道:

    外商获准投资期货公司

    外商12月起可投资期货公司但须中方控股

    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12月1日起颁布实施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走进城市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