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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恐难出现井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11: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孙晓辉

  出口欧盟配额限制将于年底结束,但专家认为———纺织品出口恐难出现“井喷”

  日前,中国与欧盟达成新的纺织品贸易协议,现有的配额限制将于今年年底结束。2008年双方将对纺织品实施进出口双边监控体系,即进口方面,欧盟对中国纺织品实行监督系统;出口方面,中国对出口企业拟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新体系的出台后,出口“井喷”问题将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根据《中欧纺织品贸易谅解备忘录》规定,2008年中国对欧洲10类主要纺织品出口将取消限额,但为防止短期“出口爆发”引起行业混乱,欧盟与中国商务部将针对其中的T恤衫、套头衫、男裤、女式衬衫、连衣裙、胸衣、床单和亚麻纱8类产品建立双边监控体系。新体系将在目前的配额制度2008年1月1日到期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欧盟各成员国的进出口许可机构将负责欧方对进口的中国

纺织品进行跟踪、监控。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称赞该协议使中欧之间的合作又向前迈进一步,此举将保证纺织品的自由贸易顺利过渡。此外,实行双重监控制度将使欧盟企业可以预见进口变化,并清楚地看到可能的发展动向。但新监管体系的具体实施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协调,因为双重监控体系主要依靠双方海关的数据进行对应监管,而双方在海关数据计算方法上还有一定的差异。

  对于出口企业的资质,

商务部设置了6项指标:注册资本超过50万元;从事纺织品出口2年以上;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出口总额超过1万美元;在
知识产权
、环境保护方面连续3年没有违规行为;一般纳税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等。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上述6项指标可领到许可证的企业有6000多家,数量不是很多,可防止小型企业大量低价出口。

  此外,许可证有效期将缩短,明年输欧纺织品许可证中文证有效期为45天,英文证为75天,这有利于政府进行监控。根据新政,企业出运前必须凭出口合同和运输委托书申领出口证,并将电子数据报至海关;数据经由商务部,最后到达欧方。商务部将对此流程进行抽查,若企业申请的出口证未使用量过大,或出现同一批货物反复申领、申领之后反复撤换等情况,商务部将暂停其证件并作调查,证实违规的予以处罚。

  新政出台后,不少企业仍只表示谨慎乐观,其中担忧主要是出口“井喷”引起欧盟反倾销调查。中国第一纺织网总裁樊敏认为,资格准入制度的关键在于如何平衡优势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关系。双边监管只能提供统计、预警,并不能解决出口量激增的问题,而“井喷”问题才是关键所在。有专家指出,双边监控制度对中国纺织业而言,可成为欧盟发起各种贸易救济措施的预警。一旦中欧双方数据显示出口量大增,则应适当减少出口,否则欧盟有可能就此发起反倾销等贸易救济调查。对此,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表示,新政设立的门槛可打击虚报冒领许可证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井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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