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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所细解棕榈油期货合约设计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2日 03:47 第一财经日报

  刘文元

  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日前正式公布了棕榈油期货合约和相关规则。昨日大商所研究部有关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大商所棕榈油期货合约设计以适应现货、便利投资、与国际接轨的原则为基本思路,符合现货市场实际需要,目前棕榈油期货合约体系已经比较完善。

  大商所负责人说,棕榈油期货合约设计坚持了三个原则,一是适应现货市场贸易习惯。合约设计中充分考虑了棕榈油现货市场的实际情况,力求相关规则与现货市场运作模式相适合,以促进市场定价和避险功能发挥;二是挖掘投资特征,方便套利交易。在设计棕榈油期货合约时,充分考虑豆油与棕榈油、国内与国外市场的关系,注意挖掘棕榈油的投资特征,方便套利交易,满足投资者的套利需求;三是立足本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马来西亚大马交易所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开始交易棕榈油期货,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棕榈油期货合约设计过程中,交易所立足于国内棕榈油现货市场基础,并充分借鉴大马交易所的成功经验,尽量与国际市场接轨。

  该负责人表示,在棕榈油交割质量标准设计方面,交易所以国标作为制定交割质量标准的基础,同时根据现货市场实际情况,力求质量指标与实际流通中的棕榈油标准相符合,以贴近现货市场,方便现货企业参与。根据现行国标和新拟定的国标,结合现货市场实际情况,大商所将棕榈油合约交割基准品熔点的要求确定为不超过24℃(通常称为24度棕榈油)。据介绍,24度棕榈油是我国进口的主要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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