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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大商所上市棕榈油期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9日 03:27 第一财经日报
刘文元 昨天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宣布正式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棕榈油期货合约。这是继锌、菜籽油和线型低密度聚乙烯期货成功上市之后,今年我国商品期货市场即将上市的第四个新品种。 中国证监会在通知中称,中国证监会经过慎重研究,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大商所”)上市棕榈油期货合约。大商所已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并将于近期挂牌交易棕榈油期货合约。 近年来,我国植物油消费总量保持快速增长,棕榈油在植物油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不断提高。2006年棕榈油消费量占植物油消费总量的22%,成为仅次于豆油的第二大植物油品种。2004年以来,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棕榈油消费国,2006年消费量占世界总消费量的14%。由于国内不生产棕榈油,我国消费的棕榈油全部依赖进口。2006年,我国共进口棕榈油508万吨,占我国植物油进口总量的74%。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消费国和进口国,中国在国际市场棕榈油定价上毫无话语权,只能被动地接受国际市场价格。马来西亚的大马交易所实际上是最大的棕榈油交易所,其毛棕油期货价格主导世界棕榈油市场价格。受中国需求等因素影响,近年大马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价格剧烈波动。2006年以来,大马交易所棕榈油期货价格从1300林吉特/吨,狂涨到目前的2600林吉特/吨以上,涨幅高达100%。 市场人士表示,大商所上市棕榈油期货,有利于中国争夺棕榈油国际贸易定价权,同时也有利于国内企业利用期货工具管理市场风险。 中国证监会在通知中称,我国开展棕榈油期货交易,一方面有利于形成我国权威的棕榈油定价机制,真实反映我国国内的供求关系;另一方面为广大棕榈油贸易、加工和消费企业提供规避风险的工具,增强市场竞争力。 今年下半年以来,以棕榈油为代表的油脂价格快速上涨,国务院和有关部委接连出台政策稳定市场价格。9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油料生产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尽快上市棕榈油期货,由国务院办公厅在相关文件中对某一商品期货品种提出具体要求,棕榈油当属第一个,凸显期货市场对国家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作用。 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订阅电话:010-58685866(北京),021-52132511(上海),020-83731031(广州) 各地邮局订阅电话:11185 邮发代号:3-21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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