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关于2007年十一长假调整保证金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5日 14:29 金牛财顺
尊敬的客户: 由于十一休假时间较长,为防范节日期间的市场风险,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交易所要求,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将在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结算起,对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做如下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 铜合约保证金由9.5%上调至11%; 铝合约保证金由9%上调至11%; 燃料油保证金由11%上调至13%; 天胶合约保证金由10.5%上调至12%。 锌合约保证金由9%上调至11% 大连商品交易所: 黄大豆一号合约保证金由7%上调至9%; 豆粕合约保证金由7%上调至9%; 玉米合约保证金由6%上调至9%。 豆油、豆二、聚乙烯合约的保证金保持不变。 郑州期货交易所: 棉花合约保证金由8%上调至10%; 白糖合约保证金由10%上调至12% 强麦合约保证金由7%上调至9% 交割月及次交割月合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在原基础上,按提高比例再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提醒广大客户提高风险意识,控制好持仓,谨慎交易,并在9月 28 日收盘前按追加保证金的比例酌情减仓。公司自2007年10月8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恢复所有合约保证金比例。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天琪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2007年9月2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