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期货电子邮局:诚信第三方破解取证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08:13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王超

  期货电子邮局解行业十年之痛(下)  

  我国独有的“通知义务”制度给期货市场带来了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于学会律师表示,由于每日通知留取证据工作的繁重,很长一段时期,国内大多数期货公司在这方面的工作都存在漏洞;而期货市场特有的高风险性,急剧产生的高亏损往往使得某些投资者将司法解释的规定作为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利用期货公司的漏洞,转嫁自身的亏损,在法庭上,本应进行的道理之争完全演变成为“举证之战”。

  于学会介绍,在其接触过的期货纠纷案件中,有七成以上都与客户否认期货公司交易记录有关,一旦期货公司不能完成举证义务,后果可想而知。因此,从某种角度看,说司法解释的规定诱发了相当数量的期货纠纷也并不过分。

  “可以说,为促进和保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在初期阶段,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期货公司承担了更多的责任,也付出了一些本不应付出的代价。”他认为。

  由于通知义务的规定给期货公司造成难题和伤害,多年以来,期货公司一直强烈要求取消该规定,在历次《条例》、规章以及司法解释的讨论过程中,这种呼声从来没有停止过。

  2004年5月,由北京期货商会牵头设计、研发建立的国内首个“期货电子邮局”在北京开通并全面投入运行。“期货电子邮局”是通过互联网完成期货经纪机构对客户的结算单和其他通知事项发送业务的期货行业专用邮件系统。北京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期货电子邮局的开通有望解决困扰期货业多年的客户交易结算单签收问题,不但会省去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减轻期货机构结算单确认环节的负担,而且将大大减少因结算单确认问题而引发的纠纷和诉讼案件。

  期货电子邮局开通后,期货交易系统可在每个交易日结束后自动生成结算单,由期货机构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客户期货邮局信箱内,同时还可将数据完整地保存在“电子邮局”技术服务商的服务器内,这事实上就等于在管理和存储客户数据上形成了一个具有一定诚信度的第三方。北京期货商会有关负责人说,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原有客户数据保存在期货公司服务器、客户对数据没有控制权的问题,在增加市场透明度的同时,一旦双方发生纠纷,保存在技术服务商服务器内的客户数据便可作为有效证据出示,从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于学会律师认为,“期货电子邮局”是一革命性的推动力量,其最大贡献是解决了第三方取证问题。和查询系统相比, 它具有三个特点:其一,解决了监管层和期货公司的备份需要,是一种成熟的通知方式。与之相比,其他通知方式仍然无法满足取证问题;其二,期货公司通过监管中心通知客户,是一种间接方式,查询系统信息只是在网页上的保存时间只有两个月,而通过电子邮局则是直接方式,且期货公司可以保存信息;其三,按照现有规定,未来的股指期货将实行日内平仓制度,而现行的查询系统是一日一结算 ,对于当日之内的通知无法解决。 因此,电子邮局较查询系统有自己的优势。从试行的3年多来看,也没有出现一例纠纷事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城市发现之旅有奖活动 ·企业邮箱换新颜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