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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0指数期货诉讼案终审维持原判 新华富时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3:14 第一财经日报

  罗文辉

  昨日,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下称“上证信息”)诉新华富时指数有限公司(下称“新华富时”)证券信息合同纠纷一案的双方当事人,向《第一财经日报》证实,该案已在本月20日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二审驳回了一审中败诉的新华富时的上诉请求,并维持一审判决。

  上证信息的代理律师、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林建华律师向本报证实,他确实已在上周五(24日)正式收到上海一中院的终审判决书。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包括,法院宣判新华富时将自己编制的新华富时中国A50股指(下称“A50指数”)授权给新加坡交易所(SGX),以供后者作为A50指数期货标的的做法构成了违约;并裁定新华富时向上证信息支付违约金2万美元。

  原、被告双方于前年12月29日签订的“

证券信息许可使用合同”及附件,按照去年10月31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已于去年9月4日予以解除。如此,SGX继续交易A50指数期货,已面临侵权嫌疑。林建华表示,如果新华富时继续允许A50指数期货运行,而上证信息要进一步
维权
的话,肯定会有法律途径的,但他未透露具体将在上海还是香港或国外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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