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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种输欧纺织品配额年底到期 企业走不通老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4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王锦

  从2005年6月开始的《中欧纺织品贸易协定》在今年底将到期,届时欧盟对中国纺织品的设限就要放开,包括T恤衫在内的10种纺织品的配额限制将被取消。然而,业内专家认为,我国纺织品企业对此不可盲目乐观,必须努力提高产品附加值,不能走回“跑量”的老路。

  延长配额可能性不大

  对于即将到期的配额限制,相传欧洲纺织品及服装生产商早已促请欧盟当局维持现有配额。此前也有媒体报道,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日前在参加意大利一个贸易研讨会时表示,将密切监察配额制度到期前自中国纺织品进口情况。曼德尔森还指出,延长实施配额限制要得到中方同意,并强调欧盟正与中国执行一项自愿性协议,而非单方面向中国纺织品及服装进口实施配额。

  一业内人士表示,与2005年前实施的

纺织品被动配额不同,目前实施的配额制度是我国的主动配额,是我国政府在2005年与欧盟的纺织品贸易摩擦中达成的协议,属于在特殊时期作出的一种顺势让步。

  “配额限制能否得到延长并非单方意愿,必须得到我国的同意,而目前看来,我国同意的可能性不大。”东华大学纺织经济研究所所长顾庆良说。他解释,配额限制是和WTO的自由贸易原则相违背的,当前,我国完全有理由“理直气壮”的对此加以拒绝。只有这样才不会给美国等其他对我国设有配额限制的国家做出不好的“示范样板”。

  不盲目乐观

  配额的到期对作为纺织品大国的我国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一些纺织企业甚至已经做好了“大展拳脚”的准备,然而,专家们指出,纺织企业不可因此盲目乐观。

  顾庆良表示,配额限制于2008年放开并不意味着纺织品贸易就完全自由化了,还会受“16号条款”的规制,该条款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条款,内容是一旦WTO成员认为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出口对其国内市场产生扰乱,就可以提出采取特保措施进行数量上的限制。该条款同样适用于纺织品和服装,2012年才到期。

  WTO事务中心首席专家程大为认为,除了特保条款之外,其他的贸易保护手段也不容忽视,而且在纺织品贸易中也越来越多地被外国所适用,比如

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和保障措施等等。这些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出口的危害要比单纯的配额数量限制大得多。她表示:“一旦这些措施实施,将严重打击进口商信心,迅速将我国产品挤出市场,我国在欧美市场的份额将会遭到严重削弱。”

  规范的贸易秩序更为关键

  此前我国纺织工业协会曾多次呼吁纺织企业要谨慎对待即将到来的配额取消,要保持自律和“克制”,不应期望配额取消后大量增加出口。

  除了态度上的重视之外,专家们表示,我国政府和纺织品企业必须做出一些行动来应对配额限制的即将到期。

  程大为表示,政府方面必须坚持贸易自由化的基本原则,保持强硬立场;同时也要积极采取措施,对企业进行引导和管理,规范进出口贸易,保证健康的、自由的贸易秩序和产业秩序。

  顾庆良认为,我国纺织品企业也要引起足够重视,不要一味“跑量”为主,要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改善服务,同时加大创新力度,提高产品附加值,以免“重蹈覆辙”——出现2005年量增价减的混乱局面,从而“授人以柄”,导致其他贸易保护措施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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