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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级金融机构期货业独当经纪大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8日 03:06 第一财经日报

  “晋级”金融机构期货业独当经纪大任

  编者按

      15日,作为金融期货推出的法律基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以及两个配套办法正式施行。另外,其他的配套办法也正在紧锣密鼓地作最后修订。

  从法律基础上看,金融期货推出已无障碍。而在条例以及配套的办法和通知中,各金融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及条件逐步清晰。

  ●独享期货经纪业务

  ●作为中金所结算会员,分享结算业务

  期货公司有望独享金融期货经纪业务,不过,期货公司的自营业务仍然被禁止。

  刚刚正式实施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称《条例》)首次赋予期货公司金融机构地位,而让过去十多年一直被管理层定义为“服务业公司”的期货公司着实扬眉吐气了一番。《条例》扩大了期货公司从事商品期货经纪以外金融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交易及经营境外期货经纪的业务范围,已为长期苦于单一手续费恶性竞争的期货公司打开了差异化竞争的空间。

  《条例》及配套《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并未明确规定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由期货公司专营。不过,从去年7月底证监会定下的基调来看,期货公司在股指期货结算业务方面虽面临具有天然优势的银行作为特别结算会员的强力竞争,但仍可望于股指期货推出后的长时期内,独享这块较商品期货丰厚数十倍甚至上百倍的股指期货经纪业务蛋糕。

  有志于成为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首批全面结算会员的南华期货,仅在硬件系统上即投资上千万元,可见个别有实力的期货公司备战股指期货的决心。南华期货已配置了两台互为“热备”且性能与中金所主机接近的HP型号小型机,并准备再上第三台置于嘉兴的异地备份小型机,且在与中金所直接连接的2M带宽SDH主要通道外,拟将与上海期货交易所连接的光纤通道升级至2M带宽以做主交易通道备份。

  全国近180家期货公司中的154家(约占全部的85%)参与了本月初刚结束的中金所首轮股指期货业务岗位操作培训,也可见大部分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热情。

  不过,近日下发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有关问题的通知》,使得期货公司无法揽到基金这样的大客户。期货公司深切感到,以机构投资者为主的股指期货市场上期货业务蛋糕正面临急剧缩水的威胁。股指期货推出时间尚捉摸不定,期货公司机会成本却在不断增加。

  另外,出于风险考虑,《条例》明确禁止期货公司从事期货自营或者变相自营业务。使得期货公司业务仍显单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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