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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交易管理条例15日实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5日 23:4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 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4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国务院对1999年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全面修订后出台的、着眼于中国期货业规范发展的一个全新的期货“新规”。新条例第一次从法律层面对金融期货作了明确定位。这意味着,中国从制度层面为金融期货的推出清除了“路障”。 金融期货,是指交易所按照一定规则反复交易的标准化金融商品合约。金融期货基本上可分为外汇汇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指数期货三大类。在汇率、利率和股票价格等金融指标剧烈波动背景下产生的金融期货,在全球范围内已成为各类机构规避金融风险的重要工具。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的适用范围将从现在的商品期货单一体系,逐渐跨入商品期货、期权和金融期货并重的多元体系。这也正是新《条例》最大的亮点所在。 “推出股指期货有利于中国股市与国际成熟的资本市场接轨,更重要的是,卖空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投资者对冲股市系统性风险,这对于推动股市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上海天相投资咨询公司策略分析师仇彦英表示。 (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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