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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表示:高标准 稳起步 逐步发展金融期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30日 09:40 金时网·金融时报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记者李侠报道由中国证监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共同举办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座谈会”今天在京召开。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宋大涵出席会议并致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人民银行行长助理杜金富等出席会议并讲话。 尚福林指出,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期货市场在党中央、国务院“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精神的指导下,在社会各方的关心和支持下,步入了一个稳定发展的新阶段。此次国务院对1999年颁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进行修改,是对我国期货市场十几年经验教训,特别是1999年《暂行条例》实施以来市场运行和监管方面实践经验的一次全面总结。新《条例》的发布实施,使我国期货市场的法制体系和环境更加完善,法制基础更加牢固,标志着期货市场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也必将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尚福林强调,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中国证监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多方协作的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形成推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合力。证监会将与国务院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配套法规,在日常监管和执法、司法等领域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的监管协作和信息沟通机制,共同推进期货市场的发展。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做好《期货法》的立法调研工作。二是全面推进期货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建设,为市场长远健康发展打好基础。配合新《条例》出台,有关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投资者保障基金等事关期货市场长远发展的基础制度将全面实施。为适应新《条例》对证监会期货监管职责的明确和强化,证监会将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程序、加强监督,切实履行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提高期货市场监管效能。三是加快配套规章的制定和修改,不断完善期货市场法规制度体系。证监会正在按照依法行政和提高执法效能的总体要求,对期货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的修改和完善。四是以平稳推出金融期货为重点,稳步推进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根据金融市场改革开放进程,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逐步发展股指、利率、外汇等期货交易市场。五是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工作。全面强化投资者教育,使期货行业的认识和经营行为都统一到新《条例》的原则和规定上来,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期货市场的认识。 宋大涵指出,此次修改《条例》,坚持了“法制、监管、自律、规范”的方针,加强市场监管的风险管理,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在强化监管的同时,促进期货市场健康稳步发展。新《条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健全了基础性风险预警、财务监管、投资者权益保护和利益补偿等制度,强化了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适度修改了《暂行条例》中的一些限制性措施,强调对包括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在内的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确保期货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同时,新《条例》对变相期货进行了明确界定,以此为契机,要做好变相期货交易的清理、整顿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 周正庆表示,新《条例》在扩大调整范围、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管、鼓励市场适度创新等方面有了重大进步,特别是明确证监会对商品和金融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为期货市场长远发展奠定了基础,有效避免了期货市场的分割和多头监管的问题,将为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制环境。 周正庆介绍,根据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目前全国人大财经委正在开展《期货法》的相关立法工作。新《条例》是《期货法》的立法前奏,是必要的铺垫和基础。《条例》修改中就很多问题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探讨,对于《期货法》的立法论证工作将起到较好的铺垫作用。金融期货的运行、金融机构参与期货市场的方式,将为《期货法》的制定提供实践经验。《条例》的修改和实施,将为《期货法》的起草制定提供丰富的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 杜金富在座谈会上表示,《条例》的修改适应了期货市场发展对法律保障的要求,对于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新《条例》扩大了调整范围,将有利于丰富金融市场产品,完善市场产品结构,满足外汇、外贸、证券等市场对于金融衍生产品的需求。新《条例》进一步理顺了监管体系,坚持期货市场的集中统一监管,并强化了监管协作,有利于提高市场的监管效能。对于开展境外期货业务、外资参与国内期货市场等问题,建议通过制定相应的管理法规,逐步予以实施。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主持座谈会,并向与会者介绍了期货市场当前情况。他指出,按照“充分准备,平稳推出,隔离风险,强化监管,逐步发展”的基本原则,金融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紧张有序的推进。目前,与金融期货推出相关的各项规章已经起草完成,将在新《条例》实施后陆续发布实施。交易所层面的交易规则和合约设计已基本完成,新的交易技术系统正在检测,市场中介机构正在加紧准备,投资者教育活动全面开展,金融期货市场监管架构正在形成。在金融期货的制度设计中,始终要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以确保股指期货推出后平稳运行。 座谈会上,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民生银行、中粮集团、中信证券、上海金鹏期货公司的代表和部分学者先后发言,围绕《条例》修改对期货市场发展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影响,商业银行、国有企业、证券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以及如何贯彻实施好新《条例》,推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发改委、公安部、商务部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证监会部分派出机构代表也出席了座谈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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