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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商品交易所调整5个期货经纪公司限仓数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9:22 郑州商品交易所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备案,现将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限仓数额调整如下: 一、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强麦、棉花"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1.00、0.50和0.25。 二、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强麦、棉花"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均调整为1.00。 三、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强麦"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1.00、0.50。 四、河南万达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白糖、强麦、棉花"业务增数"的限仓增额系数分别调整为1.00、1.00和0.25。 五、浙江永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限仓数额的信用增数为1.00; 广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限仓数额的信用增数为0.5;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与浙江大越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白糖、强麦、硬麦、棉花、精对苯二甲酸限仓数额的信用增数为0.4。 六、本次持仓限额的调整只针对经纪公司持仓总额,其投资者持仓仍按照规则规定持仓限额执行。 七、本次调整的适用期限为2007年1月21日至2007年7月20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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