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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指收市前集体熔断 中金所细释市场理解误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9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李中秋 上海报道 因昨日沪深300指数大涨2.83%,股指期货仿真交易四个合约从14点55分起全部触及6%的熔断价格,并持续至15点15分收盘。 根据股指期货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以及仿真交易规则,“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有些市场人士据此理解为“最后半小时内,股指期货不再有熔断机制”。对此,中金所有关人士昨日予以解释。 中金所表示,按照仿真交易规则,“不启动熔断机制”是指,收盘前半小时不再进行融断机制检查,仍持续在此之前的报价限制。根据股指期货仿真交易规则第六十四条规定,每日开盘后,股指期货合约申报价触及6%熔断价格且持续一分钟,该合约启动熔断机制。启动熔断机制后的连续十分钟内,该合约买卖申报在熔断价格区间内继续撮合成交。十分钟后,熔断机制终止,10%涨跌停板价格生效。熔断机制启动后不足十分钟,市场暂停交易的,熔断机制终止,重启交易后,涨跌停板价格生效。收市前三十分钟内,不启动熔断机制。熔断机制已经启动的,继续执行至熔断期结束。每日只启动一次熔断机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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