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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相期货第一案开审 茧丝绸交易双方杭州激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 01:49 第一财经日报

  本报记者 宗新建 发自杭州

  一度被指为涉嫌操纵市场、组织“变相期货”的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下称“交易市场”)多空双方之间的争执,终于由幕后走向了“台前”。

  昨日,杭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开审浙江嘉兴大江南丝绸有限公司(下称“大江南”)诉交易市场“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欺诈客户”一案。在6个小时的庭审中,控辩双方的辩护进行得异常激烈,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此前,国内大宗电子交易市场内有关变相期货交易的“口水仗”一直不绝于耳,但真正走上法院审理的目前仅此一例。一个接近证监会的法律专家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称,这是国内“变相期货”第一案。

  4个官司缠身

  交易市场成立于1992年,这些年来,一直以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干茧和生丝的远期合同交易,并正在形成国内外关注丝绸行业的“嘉兴指数”。

  但从2005年下半年起,交易市场被多家企业指控涉嫌“非法期货交易”,并被交易户相继告上法庭。

  今年1月26日,大江南向杭州市中级法院递交“民事诉状”,把交易市场等8家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依法判定交易市场、结算公司归还其占有原告的基础保证金等款项共计2326余万元,并判令其余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本报6月23日A4版相关报道)。

  随后的诉讼接踵而来。昨天,来自江苏吴江的金永观向本报记者透露,今年7月份,他也向杭州中院递交了相关诉状,要求交易市场赔偿相关损失,他表示,同期在杭州中院立案的还有绍兴的一家公司。此外,江苏启东天益茧丝绸棉业有限公司告交易市场一案日前也已在江苏法院立案。

  6小时法庭激辩

  在6个多小时的庭审中,“交易市场的现行交易模式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还是变相期货”、“交易市场是否存在操纵价格和欺诈客户的交易行为”、“大江南损失的原因是交易市场的侵权还是其违规造成的正常交易损失”、“市场开办方是否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等成了争论焦点。

  应胜南称,根据市场成立的批文,交易市场只能经营现货交易,市场的期货交易行为未经任何法定部门批准,同时相关结算公司的结算业务也未经任何部门批准。故其经营之业务性质实为未经批准组织期货交易或者变相期货交易业务,系非法行为。

  应胜南还认为,被告交易市场和结算公司通过虚构交易主体,操纵交易,蓄意拉高交易价格,强行转让原告合约,侵吞原告交易保证金等钱款,是对原告的严重的民事侵权。

  而被告代理律师则表示,交易市场未组织变相的期货交易,也未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交易行为均符合市场章程,因此未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利;原告的损失是未遵守交易规则而造成的,应自行承担责任、返还保证金等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急盼法律出台

  “这就是一个期货市场。”上述接近证监会的法律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一针见血。他认为,该类市场脱离于体制之外,管理有一定难度,既没有相关法律进行管理,又缺乏法律的保护。“这样的市场必然出事,没有一个例外。”

  记者了解到,在国内大宗电子交易市场,至今只有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修订的技术标准《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可作为行业规范,但无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监管,由此,大宗电子交易市场时刻背负着“变相期货”之名。

  “不过,《期货条例(草案)》有望近期获得通过,对于变相期货的定义、监管部门及其职责等都应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上述专家称,大宗电子交易市场的出现有其市场需求,没有到被取缔的地步,但要在法律框架下规范发展。

  被告辩护律师也辩称,目前,交易市场的这种交易模式是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普遍采用的模式,“如果被取缔,将对国内建立多层次的市场体系有毁灭性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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