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为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中国证券业协会26日向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下发了《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会计核算业务细则(试行)》(下称《业务细则》),自发布起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股指期货投资的会计核算细则由此正式明确。
按规定,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该细则同时要求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基金公司须及时、准确、完整地编制和披露基金财务报表、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
《业务细则》明确,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合约,一般以估值当日结算价进行估值,估值当日无结算价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的,采用最近交易日结算价估值。(马婧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