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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300期指已具有效开展套保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9日 02:0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李中秋

  “利用股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需要市场达到一定的成熟度,当前沪深300股指期货近月合约流动性好,期现价差合理,合约展期有序,已具备了有效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条件”。在中金所举办的11期套期保值研修班上,拥有近20年金融期货实务经验的台湾中山大学教授郑义表示。

  他指出,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市场运行已较为成熟,机构投资者能借此有效地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近月合约的流动性好。上市以来,逐月的近月合约在到期前均有稳定的成交量,基本在25万手左右。其二,期现价差合理。据统计,IF1006合约的平均价差为16点,标准差为10点;IF1007合约的平均价差为5.2点,标准差为14点;IF1008合约的平均价差为0.4点,标准差为12点。从上述数据看,期现价差呈现逐步收窄且趋于稳定的态势,期现拟合度非常高,这对套期保值操作非常有利。

  郑义还以4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为例对套期保值效果进行了评估。他指出,如果运用沪深300股指期货进行完全的套期保值,可实现8.73%的累积正收益,年化总风险在10%左右;而不进行套期保值则累积亏损23.33%,年化总风险高达30%。

  他提醒投资者,进行套期保值时应注意三个问题。第一,关注套保合约的转仓;第二,关注现金股利集中发放期的逆价差现象;第三,套保期间必须备足保证金。在同一个市场状况下,买入套保或卖出套保中的一方,其期货头寸必定会出现亏损;并且,在套保期间内,市场行情也会发生波动,因此,期货套保也必须备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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