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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指首张罚单幕后动机探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5月20日 01:36  第一财经日报

  罗文辉

  随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下称“中金所”)一纸罚单的公布,运行尚未“满月”的股指期货再次成为舆论焦点。被“限制开仓两周”的杨某,究竟出于什么目的而自买自卖?是操纵市场,还是“老鼠仓”,抑或仅仅只是“乌龙指”?股指期货市场推出之后恰逢股市走熊的背景下,这一罚单的背后动机格外引人注目。

  首现罚单

  昨日,中金所披露对某期货公司客户杨某“限制开仓两周”,原因是杨某在交易中数次出现自买自卖行为,而涉嫌违反交易所相关规定。这是股指期货上市一个月后,中金所首次公告对涉嫌违规客户进行了查处。

  中金所在监控中发现,杨某在交易过程中,数次出现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中金所相关业务规则之规定。中金所通过电话提醒、发送监管警示函以及约见客户所在会员公司高管谈话等措施,多次对该客户进行了提醒,要求其规范交易行为,但上述交易行为仍反复发生。

  动机何在

  杨某这一自买自卖行为甫一披露,便引起股指期货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一时间种种猜测也不断出现。

  猜测一:操纵市场?

  对于这一猜测,相关业内人士表示,以自己为交易对象的自买自卖行为,即所谓的“对敲”或“对倒”,一般的确有操纵市场的嫌疑。不过,这位人士也表示,在中金所严格的开户、限仓等制度规定下,操纵股指期货市场几无可能。

  根据日前刚刚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将归属“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刑事案件,而应予立案追诉。

  业内人士分析,上述仅限制开仓两周而未涉及罚金的措施,也从侧面表明杨某多次发生的自买自卖行为,应尚未对期货交易价格或者期货交易量产生影响。

  猜测二:“老鼠仓”?

  在股指期货随股市一跌下跌近20%之际,近期市场质疑最多的问题之一便是“老鼠仓”问题。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仅从现有公布的信息来看,杨某自买自卖出于“老鼠仓”的缘故的可能性似乎也不大。

  事实上,“老鼠仓”问题近期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根据《规定》,涉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即应予立案追诉。

  猜测三:“乌龙指”?

  股指期货投资者教育一直强力推进,对准予开户的投资者也提出了较高的市场操作成熟度要求。不过,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股指期货这样一个仅仅运行不到一个月的新生事物,杨某或许交易技术尚不成熟,其自买自卖行为也存在“乌龙指”的可能。

  无论种种猜测如何,截至目前,中金所尚未公布杨某这一自买自卖行为的真正动机。

  不良先河

  对于杨某这一不良的开头,业内人士警示,随着股指期货市场运行的深入,未来诸如操纵市场、“老鼠仓”之类的行为可能会不断出现。对此,从严监管显得格外重要。

  对于杨某的行为,中金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坚持从严监管理念的中金所将保持对不当交易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监控力度,对于部分情节严重的客户,将采取更为严厉的监管措施。中金所还借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客户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合规交易,维护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秩序。

  事实上,股指期货市场非正常交易的监控能力早已布下天罗地网,中金所已开发具有指标动态报警等功能的监控系统。上述杨某涉嫌违规的多次自买自卖行为,一直在该系统的监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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