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我国聚氯乙烯进出口贸易摩擦分析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6日 11:24  新浪财经

  1。我国对外实施反倾销贸易摩擦

  2003年以前由于中国聚氯乙烯产能较小,需求不断上涨,国内PVC供不应求,国外进口聚氯乙烯大量涌向国内。在此种情况下,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锦化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国内聚氯乙烯产业,于2002年3月1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正式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申请人请求对来自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进行反倾销调查。2003年9月氯碱行业对来自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我国台湾省的聚氯乙烯反倾销案终裁胜诉,对上述五国的聚氯乙烯开始征收反倾销税,并于2008年9月到期,随后,我国氯碱行业继续对此申诉,要求对上述五国PVC继续实施反倾销。

  2。我国PVC出口遭遇国际反倾销

  随着中国聚氯乙烯产量迅速增加,出口聚氯乙烯数量也不断增长,贸易摩擦也随之而来,从2006年开始,我国相继遭遇印度、土耳其、巴西三国的反倾销(特保措施)。

  (1)印度反倾销

  2006年6月28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接受印度四家聚氯乙烯生产企业的申请,对来自台湾、中国、印尼、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和美国的悬浮法聚氯乙烯进口进行反倾销初始调查。倾销的调查期为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02-2003,2004-2005年度。通过中国商务部、氯碱工业协会与印度方面的磋商,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公布对原产于中国的悬浮级聚氯乙烯反倾销实施抽样调查,新疆天业湖北宜化和天津大沽被选定为应诉出口商。目前该反倾销案正在进一步核查之中,尚无最终定论。

  (2)土耳其特保

  2006年8月15日,土耳其发布公告,对产自中国的聚氯乙烯采取特殊保障措施。从即日起200天内对产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所有未到港的)征收320美元/吨的保证金。通过中国商务部和中国氯碱工业协会与土耳其方面的多方磋商,2007年3月21日,土耳其外贸署发布公告,结束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的特保调查,终止对该产品征收保证金,并返还已经征收的临时保证金。对于我国出口土耳其的PVC,土耳其政府采取配额的方式,同时会对我国的进口货物实施海关监管,商务部也建议加强行业自律,协会加强监管。

  (3)巴西反倾销

  2007年9月17日巴西BRASKEM公司提 交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S树脂进行反倾销调查的申诉,巴西发展工业外贸部外贸秘书处9月20日颁布了SECEX第53号法令,决定对中国出口至巴西的聚氯乙烯-S树脂展开反倾销调查,立案号为MDIC/ SECEX- 2100.003066/2007-10。要求应诉的企业的调查问卷需在10月31日前寄至巴西贸易保护局。

  大连商品交易所


    新浪声明: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