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沈炳熙:场外金融衍生品需强调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3日 02:50  第一财经日报

  李彬 王春霞

  央行金融市场司巡视员沈炳熙日前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举办的“中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高峰论坛”上表示,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确实存在很大风险,因此监管非常必要,而加强监管和鼓励市场化并不矛盾。

  沈炳熙指出,参与场外市场交易的各方都有不同目的,而监管是从公众利益出发进行的管理,市场主体间达成的某种协议,未必代表公众整体利益。因此,代表公众利益的监管是有必要的。

  美国的监管理念很大一部分基于交易主体比较分散、场外交易合约个性化很强而不易操纵。正因此,场外产品风险不易作出及时监管,且各级风险积累后可能形成较大风险。场外市场衍生品交易很少实行集中清算,也缺乏强制性逐日盯市制度,给风险积存创造条件。沈炳熙表示,不论从事实还是理论探讨,场外市场监管都非常重要。

  “加强场外金融衍生产品监管的同时,我们要更好更快地缔造市场,而加强市场监管并不意味着过多的管制。”沈炳熙表示。

  要考虑功能监管和机构监管的协调。沈炳熙说,功能监管方面包括场外产品中的保证金、担保品管理、交易基本规则等。机构监管主要对参与衍生品交易的机构进行监管,因为参与交易的机构种类很多、身份各不相同,如银行间参与者包括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都有相应监管方进行监管。因此,机构监管和功能的监管应当相互配合。

  场外交易应更多保护中小投资者,加强信息披露。沈炳熙强调,许多大型金融机构、外资投行具有创造金融产品的能力,而中小投资者通常缺乏大型机构的专业能力及人才储备,地位相对较弱。场外交易的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明显,提高透明度、加强披露是当务之急。

  衍生品基础设施有待完善。沈炳熙表示,越来越多的产品交易被交易系统替代、通过网络进行。这方面需要特别考虑的问题是,许多场外衍生品合约、清算均无中央对手方,风险较大。在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充分利用银行间市场较好的经验,完善中央对手方及相关联文件。

  沈炳熙还建议完善场外衍生品会计制度,尤其是流动性不足时的公允计价问题。

  近年来,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从无到有,取得令人瞩目的发展: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债券远期、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货币掉期等衍生产品先后推出;市场规模逐渐壮大,以人民币利率互换为例,去年累计成交4040笔,名义本金总额达412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6%和90%。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