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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期货类信托产品初期走套利路线为宜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7日 06:18  证券日报

  贺强:必须加强监管 胡俞越:走套利路线

  □ 本报记者 郝春明 张旭康

   长期以来,期货基金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大部分处于地下或者半地下状态,比如说投资公司、期货工作室、管理账户等等,处在既不违法也不合法的状态,所以,多年来,有市场人士一直在呼吁,希望期货基金阳光化,合法化,合理更合法。日前,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正式推出我国首个涉及期货领域的理财产品——厦门信托?震雷先行者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信托计划的推出无疑使期货理财产品走出了阳光化的重要的一步。同时,期货业界专家建议,期货信托理财产品关键是要加强监管和规范运作,在最初推出的时候,应主要是以套利交易为主。

   据了解,该计划的受托人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投资顾问为上海震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托管银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经纪商为海通期货有限公司。该信托计划的投资方向分为稳定收益投资和期货投资两部分(期货投资部分不涉及商品期货实物交割),根据净值的不同,将信托资金在两个投资项目上进行合理配置,其中期货投资最高比例不超过信托计划净值的30%。期货相关人士表示,这种组合配置既简单明了又能有效控制产品投资风险,保障期货投资在一个较低的风险水平下展开,同时也可以利用好期货投资的保证金交易机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

   此外,厦门信托表示,该信托计划与以往的基金理财产品最大的不同并非投资领域的不同,而是在信托计划中确定了严格的风险管理目标,即净值等于或低于0.8时,信托计划终止。该信托计划的期限为一年,受有关信托法规的限制,投资者最低投资额不低于100万,每个信托计划参与的自然人投资者不超过50人,法人投资者及300万以上投资额的个人投资者不限。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认为,这对期货市场来说,肯定是一个创新,有利于增加期货市场资金,对期货市场是有积极意义的,关键是要规范运作。期货市场其特点决定了对其必须加强监管,严格管理。贺强表示,“一法两规”以后,信托的业务做得很活跃,只要符合这个规则,有关部门批准就可以。但如何对信托和期货统一监管,还是一个新课题。期货市场毕竟风险很大,如果出现不规范运作,出了问题归谁监管呢?一系列问题都值得研究。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表示,个人比较主张在最初推出这个和期货挂钩的投资理财产品的时候,主要是以套利交易为主,而不主张以短线交易为主。因为跟期货挂钩的理财产品刚刚起步,所以,希望一开始还是要做套利交易为主,国外期货基金、对冲基金更主要的也是做套利,而不是投机。罗杰斯、索罗斯是把产品配置到期货产品,进行对冲。国外的投资大师们这些投资经验,也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榜样,所以我们国内这样的理财产品推出也应走套利的路线。

   此外,市场人士归纳了该计划推出对于金融市场的意义。首先,它的推出具有创新意义,它是我国首次利用期货工具理财的理财产品,给我国理财市场带来新的亮点;其次,在股指期货即将推出的大背景下,积极研究利用期货工具来配置理财产品具有更直接的现实意义,它有利于我们设计出更丰富多样的理财产品,大大改变我国目前证券理财产品同质化严重的局面。再次,它的推出有着现实的经济意义,在目前以衰退和通胀为主要特点的宏观经济环境中,理财产品必须运用期货工具灵活的双向交易机制才能应对目前的经济环境,该计划的推出无疑给我国目前低迷的理财市场带来新的希望;最后,它的推出有利于逐步改变我国期货市场仍然以散户参与为主、专业化程度不高的市场参与格局,今后投资者可能更多地通过认购期货类理财产品来参与期货市场,期货类信托基金或将逐步成为中国期货市场的主流机构投资者之一,这将大大推动我国期货市场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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