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结算价与平均价的对比
期货交易每日以当日结算价实施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的,以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以当日平均价实施结算。
每天交易时段内任意一个时刻的平均价是指中心某电子交易合同(标的)在该交易日该时刻以前所有成交的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时,以上一交易日的平均价作为该日平均价。
即: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认为,期货交易中的当日结算价等同于电子交易中的平均价。
二、交易时间的对比
期货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
远期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15-11:30和下午13:30-15:00;其中,上午9:15-9:25 为开盘申报时间,9 :25-9:30为开盘定价时间
挂牌电子交易的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5:00
三、交易模式的对比
期货交易是指在期货合约中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等级和交割等级及替代品升贴水标准、交割地点、交割月份等条款都被标准化的前提下,期货价格通过在交易所以公开竞价方式而产生的一种交易模式。
大宗钢铁电子交易可分为远期交易、专场交易和挂牌电子交易。
远期交易是指交易商在部分合同内容已经约定的情况下,买卖双方各自出价、竞买竞卖的交易。远期交易模式下签订的电子交易合同允许转让。
专场交易是指针对特定地区或者特定商品,买卖双方签订电子交易合同的一种交易模式。
挂牌电子交易是指在中心规定的可交易的钢铁产品范围内,交易商通过中心挂牌电子交易系统发布买、卖要约(购销合同),一旦要约被接受(成交)即签订不可撤销和不可变更的电子合同,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进行实物交收的一种交易模式。
四、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对比
期货交易: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大宗钢铁交易: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平均价±200元/吨
五、交易保证金对比
期货交易:合约价值的5%,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的标准上增加2-3%,即8%
大宗钢铁交易:合约价值的20%
可见,期货交易与电子盘交易相比,由于保证金比例较低,资金的占有量较少,大大增加了资金的流动性,这就更有利于进行大规模钢材交易,也更能凸显出期货交易的杠杆作用。
六、保证金变动对比
期货交易:以铜、铝锌为例
铜、铝、锌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当持仓总量(X)达到下列标准时铜、铝、锌交易保证金比例
X≤12万 5%
12万<X≤14万 6.5%
14万<X≤16万8%
X>16万10%
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锌期货合约上市运行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交易时间段锌交易保证金比例
合约挂牌之日起5%
交割月前第二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7%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10%
交割月前第一月的第十个交易日起15%
交割月份的第一个交易日起20%
大宗钢铁电子交易:
买方交易商分期付款和卖方交易商仓单担保金
买方分期付款的付款标准及进度:
在合同签订时,按照订货金额的20%付款;
若发生平均价低于买方的订货价,交易商须在上述金额之外即时补足帐面价差;
交收日前倒数第三个交易日结算时,交易商对已签订的合同应付足全额订货款;之后合同签订时,付足全额订货款;
中心可根据行情变化调整付款标准和进度,交易商须按中心的要求即时足额支付货款。
卖方仓单担保金付款标准及进度:
在合同签订时,按销货金额的20%付款;
若发生平均价高于卖方的销售价,交易商须在上述金额之外即时补足帐面价差;
交收日前倒数第三个交易日结算时,交易商须用仓单置换仓单担保金,否则交易商对已签订的合同应以全额销货款作为仓单担保金,之后合同签订时,付足全额销货款作为仓单担保金;
中心可根据时常行情变化调整担保金付款标准和进度,交易商须按中心的要求即时支付担保金。
七、交易手续费对比
期货交易:不高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二(含风险准备金)
大宗钢铁交易:1元/吨
八、最小交割单位对比
期货交易:25吨,即5手
大宗钢铁交易:10吨,即2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