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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难以大规模曲线参与股指期货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黄嵘 股指期货作为一个金融创新产品,可以提高市场效率,使市场功能更好发挥。那么,在国内股指期货推出以后,外资作为市场参与者将在其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他们究竟会不会大规模曲线入市,从而操纵市场呢?在公司里专门分管QFII业务的上海证券副总经理姚兴涛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记者:我们都知道拖拉机账户在股票市场的发展初期比较泛滥,成为一些机构逃避监管的重要手段。这种分仓模式是否也可以移植到将上市的股指期货上呢? 姚:在实现客户交易资金第三方存管和清理不合规账户之后,开立多个账户不存在可操作性,大规模的使用更不可能。同时我国还有反洗钱法,其中也有一些很详细的规定。 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这个手段已经被证监会禁止。证券法第80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禁止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进行交易,禁止法人出借自己的账户;对证券经营机构也有明确规定,其有责任来防止这样的交易行为。同时,中国证监会对账户清理的规范工作、进一步健全账户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都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有严格的问责机制。并且,证券公司的客户交易资金应该存放在商业银行,并且以客户的名义进行单独立户管理。 另一方面,中国证监会期货部2007年11月10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公司开户环节实名制工作的通知》,对期货交易的开户问题也做了严格规定。要求期货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开户实名制工作,采集并保存投资者影像资料。期货公司应当对照核实投资者本人或代理人的真实身份。期货公司要确保投资者期货结算账户户名与开户人本人姓名或名称完全一致。这也从制度上禁止了多账户操作的问题。 记者:虽然有如此多的法律法规对分仓行为进行了严管,但是这并不能排除外资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曲线进入股指期货的可能? 姚:的确,不能排除某些外资在利益的驱使下仍旧顶风作案的可能,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外资不会不顾一切地去钻法律的空子,因为这是以巨大的风险和成本为代价的。当此项行为演变为高风险项目后,外资就会觉得曲线进入股指期货、操纵股指期货其实是得不偿失的。 外资分仓难以保证资产安全。比如外资通过成立多个公司,然后再实现多个公司开多个户这样一个渠道。那么其中,外资首先就要面临从地下流入的风险;其次,它在使用多个公司的名义开账户时,又会使地下流入的这些资金暴露,因此它的资产安全难以保证。 另一个主要风险则主要存在于开立使用证券账户的环节。包括银证转帐、银期转帐,在银行开立证券账户和第三方存管协议环节、在资金进出银行环节、在证券交易清算交割环节,都具有不能操作的可能性。无法想象一个假的身份到银行开立一个资金账户,然后进行各种操作,这其中会造成各类法律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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