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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业务方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5日 05:4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指期货给金融机构盈利模式、风险控制带来巨大影响。作为证券市场重要参与主体和股指期货风险主要载体的证券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也同样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股指期货市场的创建将给证券公司提供扩充传统业务范围的良好机遇,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将发生变化,经纪业务的内容将扩大到期货介绍商,证期合作的新业务模式建立,证券公司收购期货公司,经营范围间接扩大到期货经纪。具体而言,证券公司从事股指期货业务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投机者 股指期货投机是指在股指期货市场上以获取差价收益为目的的期货交易行为。证券公司的自营部门和资产管理部门可以以赚取单边价差为目的作为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合约的买卖。 2、套利和套期保值者 套利。股指期货的套利是指利用市场暂时存在的不合理比价关系,通过同时买进和卖出相同或相关的股票组合或股指期货合约而赚取其中的差价收益的交易行为。股指期货套利模式主要有三种:期现货之间的套利(期现套利)、同品种不同到期日期货之间的套利(跨期套利)、不同期货品种之间的套利(跨市套利、跨类套利)。 套期保值。套期保值是通过期货市场的操作达到冲减现货价格风险的行为。利用股指期货对现货进行套期保值可以实现两方面的目标:第一是根据市场状况调整投资组合的β,满足市场时机选择战略的调整需要;第二是消除系统风险,保留已有组合的超市场部分α,赚取交易者的择股收益。 3、介绍经纪商(IB) 根据《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实行办法》,符合相关规定的证券公司可以为全资拥有或控股的、或被统一机构控制的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4、股权投资 管理层鼓励优势券商并购期货公司,并推出IB制度促进证期合作。这具有双刃剑的效果,一方面可以利用优势券商近年来积累的抗风险的资金实力和管理风险的能力,管理创建伊始的金融期货经纪风险,利用优势券商的客户资源培育金融期货市场;另一方面又使期货公司与证券公司之间的关联性加强,风险的隐蔽性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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