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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外商加工籽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9:59 金牛财顺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10月31日发布第57号令,全文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新《目录》),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目录》中有三个大的方面,一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二是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三是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当中有相关条款涉及了棉花和纺织行业。

     在鼓励的目录中,包括如下一条,即鼓励外商参与粮食、棉花、植物油、食糖、药品、烟草、汽车、原油、农药、农膜、化肥的批发、零售、配送,但要求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并鼓励外商在国内通过采用高新技术的产业用特种

纺织品生产和高档织物面料的织染及后整理加工等等措施,来共同发展纺织业。

     在限制的目录中,要求限制外商在国内的棉花(籽棉)加工。另外要求外商禁止

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的开发、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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