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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参股期货公司将有章可循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0:50 南方都市报
从下月1日起,外商投资期货公司将有章可循。发改委和商务部日前颁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规定,外商可以投资期货公司,但中方必须控股。业内人士表示,外商参股期货公司,一方面有利于期货业整体经营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将加速国内期货行业洗牌。 已有合资先例 期货业人士表示,此前外资进入期货公司是限制性开发还是禁止政策并不十分明确,外商投资期货公司更多的是见机行事,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颁布后,外资参股期货公司将有章可循。 根据2004年版的指导目录,期货公司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不过,随后中国证监会在2005年对外资投资期货行业有所放开,根据当时发布的《港澳服务提供者申请期货经纪公司股东资格审核》,荷兰银行、东方汇理金融等参股国内期货公司获得证监会批准。除此之外,美国瑞富等不少大型国际公司都积极计划入资国内期货公司。就在今年九到十月间,摩根大通也发表声明称,其与中山期货成立合资期货公司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加速期货业洗牌 广发期货研究部总经理助理陈年柏表示,外资进入国内期货行业将对现有的期货公司产生几大影响:首先是外资进入国内期货公司,将带来更多的管理经验,有利于提高国内期货公司的经营水平,促进期货业健康发展;其次,随着外资的进入将加速国内期货业的洗牌,这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外资公司的进入,参股的对象将更多集中于国内中小型的期货公司,这些期货公司得到外资的资金、管理技术的支持后,经营情况必将有较大的改善,中小期货公司可能迅速成长为大型期货公司,另一方面,随着外资的进入,将加速期货公司间人才的流动,有经验的期货人才将成为合资期货公司挖角的对象;最后,QFII等资金参与国内期货业将更倾向于有外资背景的期货公司,这将打破目前的竞争格局。 本报记者 万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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