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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日起大豆进口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0日 07:59 金牛财顺
【法规类型】 海关规范性文件 【内容类别】 关税征收管理类 【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53号 【发文机关】 海关总署 【发布日期】 2007-9-30 【生效日期】 2007-9-30 【效力】 [有效] 【效力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告 2007年第53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对进口黄大豆(税则号列:12010091)实行1%的暂定关税税率。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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