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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未开各方冲突已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3日 01:09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日前,就有关机构参与股指期货的方式问题,业内机构上书证监会,要求撤销基金公司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会员资格。有关机构认为,基金直接参与股指期货风险隐患很大。此前,在有关通知中,管理层拟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以金交所交易会员的身份直接参与股指期货,并通过特别结算会员进行结算。

  有关人士表示,根据此前对基金公司的培训,基金公司在业务流程、IT改造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不充足,对期货交易流程、风险控制管理不熟悉,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存在重大风险,基金公司拿交易“牌照”没有意义。有关人士建议,基金初期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应通过净资本充足、风控管理能力良好的期货公司来实现,结算通过交易所特别结算会员(银行)完成,待市场逐渐成熟后,再逐步发放部分交易牌照给基金公司。

  有关人士进一步分析指出,基金公司作为交易会员,因为缺乏监督,可能在交易前台与结算后台间存在漏洞,存在人为“作弊”的风险,而结算银行只能起到监控基金公司保证金是否充足的作用,同时基金公司在选择银行结算时具备要价能力,而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的资金不同于券商,其来自于基金持有人,一旦基金公司出现风险,势必会将风险扩散至整个

证券市场。相反,若通过期货交易商同银行结算商之间的事前风险管理平台,这样的风险将被有效过滤。

  证券机构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东方证券金融工程师高子剑告诉记者,基金在风控方面不够专业,虽然做交易会员可能不用交佣金,从而降低交易费用,但同时也将自己暴露在风险之下。

  针对外界的指责,国内基金公司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监管层允许基金直接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是为了吸引基金公司的积极参与,这也是确保股指期货稳定运行的一个基础。如果没有机构参与,股指期货就非常容易变成一个投机市场。因为基金公司参与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套期保值。至于具体通道,不同基金公司有不同的选择取向,对于大部分中小基金公司来说,也确实愿意走期货公司的通道。

  据记者了解,与期货公司、证券机构疑虑重重有关的是,在准备股指期货的过程中,很多期货公司,特别是大型期货公司在人力物力上下了很大的功夫,为了争夺基金公司这个大客户,期货公司和券商做了大量的前期工作。有关允许基金公司直接交易的规定出来后,让这些机构觉得非常不公平,大有“竹篮打水一场空”之感。

  有关人士认为,矛盾激化的结果可能是妥协———未来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可能将会是“并行制”的方式,即基金公司可以通过自有交易会员方式,也可通过期货公司代为交易方式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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