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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要求机构备战股指期货要高标准稳起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9日 08: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作者:于扬

  由中国证监会组织,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举办的“股指期货机构投资者高管人员培训班”于4月7至8日在北京召开。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出席培训班并讲话。他表示,逐步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是发展股指期货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要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

  姜洋在讲话中指出,目前证监会正在积极为股指期货上市交易做准备。发展股指等金融期货,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是适应资本市场进一步发展需要的重大举措。证监会把稳步发展金融期货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目前,推出股指期货的相关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法规体系日益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基本明朗,交易所层面的产品设计、规则制定及技术准备基本完成,投资者教育和培训工作全面展开,股指期货监管框架趋于形成。

  姜洋强调,逐步建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是发展股指期货重要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目前,机构投资者在我国

证券市场的比例还不够高,期货市场的比例更低。要形成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结构,还需要坚持不懈的做好培育引导工作。

  为此,姜洋要求,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要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是要树立理智审慎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观念,客观、冷静地分析股指期货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要从实际出发,在客观衡量自身需求,准确估算可承受风险能力的情况下,理性参与;二是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要加强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度、运作规律和风险案例的研究,提高操作水平。以风险防范为重点,深入研究各种案例,剖析金融期货的风险特征,全面增强对金融期货的风险意识;三是要建立健全风险内控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健全参与股指期货的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强化风险控制措施,严格内部管理,形成完整的决策机制和监督体制,降低决策风险;四是要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投资者教育工作。高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必须进一步增强诚信守法意识,牢固树立风险意识,严格依法合规经营。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充分揭示股指期货的风险,要把对客户的风险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和长期性工作,常抓不懈。证券公司从事期货介绍业务的,还要协助期货公司做好风险揭示工作;五是要重视技术系统建设工作,确保交易结算系统运行的安全、顺畅、快捷。

  培训班上,

证监会机构部、基金部、期货部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就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如何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业务、期货公司股权变更、营业部设立及其他相关政策等
政策法规
进行了介绍。本着“把规则讲透、把风险讲够”的原则,来自证券、基金和期货行业的专家还分别就股指期货产品、金融期货市场的制度设计、股指期货在机构资产管理中的应用、机构投资者如何运用股指期货等问题进行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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