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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中储粮去年购粮逾492亿公斤 慎防流通垄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 04:3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专家提醒,须警惕由企业诉求而形成的粮食流通体制环节的新垄断 资料图□据新华社电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总经理林军24日表示,2006年中储粮系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了492.25亿公斤粮食,使国家掌握了充足粮源,保证了农民增收。

  记者从中央储备粮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经过严格质量验收、数量核实,中储粮系统2006年按最低收购价在河北、山东、河南、江苏、湖北、安徽共收购小麦406.9亿公斤,占六省小麦商品量和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80.6%和94.4%。

  中储粮系统2006年在安徽、江西、湖南、湖北共收购早籼稻36.3亿公斤,占四省早籼稻商品量、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60%和90%;收购中晚稻49.05亿公斤,占四省中晚稻商品量、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30%和72.6%。

  “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顺利实施,拉升了市场粮价,使国家掌握了调控粮食市场的充足粮源,保证了丰产之年粮价不跌、农民增收,进一步保护了农民种粮积极性。”林军表示。

  作为一种引导性和保护性价格,当主要粮食品种的市场价格低于国家制定的当年最低收购价时,国家在粮食主产省份委托中储粮按最低收购价收购,起“托市”作用,避免“谷贱伤农”。据中储粮保守估计,2006年仅按最低收购价收购小麦就使农民直接增收40亿元。

  林军指出,2007年中储粮总公司将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最低收购价政策,坚决实现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的意图。

  据有关法规,最低收购价粮食粮权属于国家,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动用;由国家粮食局指定粮食批发市场、确定交易细则、决定销售的时间和数量。

  中储粮总公司是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执行主体,承担着服务国家粮食宏观调控、稳定市场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的职责。

  ■新闻分析

  慎防粮食垄断 调控手段须更加平衡

  □本报记者 阮晓琴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总经理林军24日表示,2006年中储粮系统按最低收购价收购了492.25亿公斤粮食。

  记者了解到,较早前,市场人士针对中储粮去年的购粮行为曾提出一些看法,其中一个重点是指中储粮收购量过大,造成粮价在丰年反常上涨;更有意见认为改革后的粮食收储体制有形成新的垄断趋势。

  就此,南都期货小麦分析师田亚林认为,上述不同看法正反映了给我国粮食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难题:在农民利益、粮食安全和市场之间需要更加平衡的调控手段。

  农民增收40亿元

  6月1日至9月30日,中储粮总公司受国务院委托于在冀鲁豫苏鄂皖6省启动了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由于收购初期市场粮价低迷,其他一些执行主体和用粮企业多持观望态度、入市收购量不足。为避免了“谷贱伤农”,中储粮总公司坚持执行国家政策,使小麦市场价格迅速回升到了最低收购价水平。

  中储粮在6省托市收购小麦406.9亿公斤,收购总量占六省小麦商品量和同期国有粮食企业收购量的80.6%和94.4%。按照预案启动前后每斤5分钱价差保守估算,中储粮托市收购使农民直接增收在40亿元以上。

  储备收购量应科学测算

  今年是中国小麦连续第三年丰收,粮食加工商都认为粮价会下降。但从10月份开始,小麦主产区普通小麦市场价格启动,由9月份的1380-1420元/吨,暴涨至1600元/吨左右。

  田亚林认为,这是由于全球小麦库存将降至30年来的最低水平,全球主要小麦出口国澳大利亚又因干旱严重大幅减产和国内现货市场供应不足。另外,国家收购太多,而投放过少,也导致国内粮价上涨。一些企业反映,当时,市场上小麦供应量较少,小麦价格走势将主要取决于临时存储小麦的市场投放量。

  据了解,在投放上,至2006年11月25日,国家才开始第二批临时存储小麦的拍卖,并于其后加快拍卖速度。

  

证券界人士林先生认为,国家储备粮食应该从粮食安全角度出发,而不应成为干预市场的工具。粮价应由市场去调节,否则中储粮就成为一个“庄家”。为了避免调控过头,应有更科学的测算,收多少粮最为合适,即能够满足粮食安全的需要。

  收放节奏一度不平衡

  中储粮新闻办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在流通环节上,去年粮食投入确实没有把握好,导致市场供应短缺。意识到这个问题后,国家放粮的步伐进行了调整,粮食市场已经稳定。

  去年11月底,国家明显加快了粮食投放的步伐。从12月14日开始,中储粮每周四拍卖一次粮食,拍卖点由安徽、郑州扩大到的河北、山东、江苏、湖北等多个点。据透露,批发市场上,拍卖粮的成交率由最初的90%左右,降到60%-70%,成交价格自1月5日开始,呈现下降趋势。

  务必警惕粮食垄断

  “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目的是打破垄断,由于目前粮食的市场购销都由中储粮总公司一家负责,市场对垄断的担忧并不空穴来风。”

  田亚林指出,必须警惕的是,国家粮食储备行为由于企业利益诉求而形成新的垄断,这将成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倒退。

  2004年5月,国务院下发《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确定“采取储备粮吞吐、委托收购、粮食进出口等多种经济手段和价格干预等”手段调控市场。

  分析人士称,条例与之前1998年出台的《存储粮收购办法》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把基层粮食局及粮管所销售粮食的权利集中起来,即原则上由国家集中统一销售,从而控制了储备粮的流通市场。

  有观点认为,统一购销无形之中增加了粮食流通环节的交易成本,而这些成本最终要转嫁到下游。据记者了解,目前,中储粮出库费每吨约30元,而一般交易所出库费一般5~6元/吨。

  而中储粮有关人士则明确表示,中储粮只是代表政府在收购,粮权在政府手中,不存在企业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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