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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实施结算细则修正案等业务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30日 10:48 大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等业务规则已经大连商品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业务规则修正案目录 1.《大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 2.《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交割细则》与《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交割细则》合并为《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 3.《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修正案》; 4.《大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 5.《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6.《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标准仓单管理办法修正案》。 二、修订条款的实施时间 1. 黄大豆1号实行期转现、滚动交割自0705合约起执行; 2. 豆粕、豆油标准仓单年度注销自2007年起执行,玉米标准仓单年度注销自2008年起执行; 3. 黄大豆1号、豆粕一般月份固定值限仓与比例限仓的临界值由单边10万手放大为20万手的修改,从即日起执行; 4.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玉米仓单管理制度由不对库改为对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5. 其他修订条款于新一代交易系统上线时另行通知。 三、修正案的详细内容和修改说明可登录本所网站www.dce.com.cn“交易所通知”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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