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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价改革再次缓行定价机制改革引发各方博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08:21 中粮期货

油价改革再次缓行定价机制改革引发各方博弈

  在市场竞争主体匮乏的情况下,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必然会受到垄断利益集团的干扰

  “各种方案都已经齐备,剩下的只是一个决策问题了。但冷静地思考决策,要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平衡,反而很难做出决策。”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能源所一位人士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这里所说的“决策”,是指自今年9月份国际原油期货价格不断下调之后,国家发改委在国内成品油价格问题上的抉择。

  价格下调为何难行

  今年8月初,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价格仍在每桶77美元的高位徘徊。但进入9月后,国际油价仿佛在一夜间失去支撑。其间,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价格屡屡跌破60美元/桶。10月24日,一度下跌至58美元/桶。受

欧佩克限产的影响,11月3日,纽约商品交易所12月份交货的轻质
原油期货
价格每桶收于59.14美元。

  在国际油价跌幅超过20%、跌势维持近两月的背景下,国家发改委既没有因原油价格的下调去调低国内的成品油价格,也没有推出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完善方案。

  中国成品油零售价格目前受国家发改委的管制,依据是1998年《原油、成品油价格改革方案》和2001年《国家计委关于完善石油价格接轨办法及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这份通知的主要内容是:原油价格由购销双方按国内陆上原油运达炼厂的成本,与进口原油到厂成本基本相当的原则协商确定,也即一些专家所说的“原油价格已经与国际接轨”。

  汽油、柴油零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发改委价格司以纽约、鹿特丹、新加坡三地市场一个月前成交价格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定价依据。如果三地汽油、柴油加权平均价格波动超过“一定幅度”时,发改委就会按汽油柴油进口到岸完税成本相应调整国内汽、柴油零售中准价。

  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集团就会以此中准价为基础,在上下8%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

  价格管制的要旨在于“一个月跟踪”。如果按照这个法则,则下调油价在10月份就成为必然。

  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止,发改委仍然没有任何动作。

  “我觉得这很好理解。即便国际油价回落,但三地加权平均价仍比国内价格每吨高出500元左右,中石化目前仍在亏本经营。按照常理,应该等到国际油价降到国内油价水平以下再降。”在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的副总工程师曹晓眼中,目前的价格,远远没有达到要降价的那一点,因此需要等待和观望。

  按照曹晓的理解,价格方面的国际接轨是走向价格市场化的前提。因此,选择一个国际油价较低时候进行接轨,再进一步完成市场化比较好。

  价格形成机制的抉择

  如果发改委不选择下调价格,而选择完善既有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那么,更加适时地调整价格形成机制,使之更加灵敏应是选择之一。

  “我的主张是实时定价法则,将滞后价格变为实时价格。”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秀成对本刊表示。这个主张与发改委的整体意见不谋而合。

  早在2005年6月份,发改委便酝酿资源和要素价格改革方案。此后于10月底举行的“资源价格研讨会”,就是为下一步价格调整“定调子”的会。

  在2005年6月2日由发改委价格司发布的《石油和天然气价格改革思路及建议》中指出,现行成品油定价办法“对国内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的生产成本反应不够灵敏,调整滞后容易引发投机行为”,“没有为不同所有制企业提供平等的价格竞争条件”。因此,建议新的石油定价机制“考虑原油价格变化因素,考虑国内市场价格因素,改进采价期的计算方法。”

  其要点之一,就是把调整价格的依据,由“月平均变化超过一定幅度”,改为“连续多个工作日移 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一定幅度”,也就是更加实时的定价法。采取这种办法的好处,是能够更好地反应国际油价的走势,缩短与国际市场的时滞,更能“增加油价调整时间的不确定性,减少市场投机机会。”

  除了更加“实时”之外,另一个版本的“原油成本法”,也反映了发改委对油价实施一揽子改革方案的想法。

  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毕井泉在北京大学一场演讲中透露,未来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将从盯住国际成品油价格的办法,改为盯住国际原油价格,“从直接接轨,变成间接接轨。”

  这个“盯住原油”的思路却遭到了很多专家和民众的反对。“我不赞成原油挂钩的方式。为什么会有这个方案?主要是两大集团尤其是中石化要解决炼油亏损的问题。”董秀成对本刊坦言。

  反对的原因在于,中国目前的原油,一部分靠自产(约60%),一部分靠进口,而国际原油到岸价和自产原油的成本不同。另外,国际上原油有清油和重质油等四种品种。而品质差异更大,每桶的价格可以相差一半。

  该盯住哪一种?如果选定一个平均值,尽管有数据,但是操作困难。同时,每个炼厂的规模和管理水平不同,怎么样界定“合理利润”?另外更值得质疑的一点是,这种计算方法,“法定”地规定了中石化等炼油企业的利润。

  而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只是国家去年以来实施资源价格改革的内容之一。

  资源价格改革的重任,首先是“缓解资源瓶颈”,其次是“完善市场机制的需要”,最后则是“统筹国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的要求”——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发改委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的致辞中强调。

  这意味着,背负转变经济增长模式任务的资源价格改革调整,首先“要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发改委主任马凯在这次会上说。

  “石油价格改革的最终目标,是由市场形成价格。”价格司改革思路建议中如是说。

  成都务虚会

  2006年10月17日~18日,国家发改委召集地方发改委以及多家石油公司等相关部门在成都召开内部会议,会议的议题正是国内油价调整与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问题。

  上海石油交易所研发部经理张金泉告诉本刊,在17日举行的180人的大会,并没有解决实质问题,“你想想,那么多人。”

  张金泉透露,上海交易所打算在年底推出中远期交易中的大宗石化商品,目前他们正紧张地制定交易规划和交收规则。

  “我们只是对交易商提供服务,对价格只能说有一定的参考性,被国内认识认可还需要一个过程。”张说。

  而中石化经济技术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曹晓预测,期货交易市场化在两三年内完不成。

  曹说,价格首先不应该建立在垄断或者过度自由竞争的市场基础上。而现在的基础则是垄断为主,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没有建立起来,期货市场没有完善。一旦完全市场化,价格很容易受到两大集团(中石油、中石化)的控制。而由大宗交易决定价格的期货市场没有形成之前,有可能都会是目前这样一种妥协的格局。

  “国家控制也许是目前最好的选择。”曹晓补充说。

  “我可以负责任地说,两大集团目前的声音还很关键。”一位非常接近发改委价格司的人士说。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5年5月份,发改委上调油价不久,民众反响很大。发改委价格司邀请两大集团的负责人和五六位专家开会,研究怎样宣传、解释这个方案。

  发改委一位官员彼时公开表示,2005年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还没有完全解决,成品油调价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这意味着,成品油价格还可能逐步上调。

  这位官员在说明2005年6月份的一轮成品油调价时明确表态:“低油价时代在我们可以设想的下一步和近段时期内很难再出现,目前已经进入到一个成品油的高价位时代。”

  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舒了一口气。

  一方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要求资源涨价,来抑制国内资源消费的冲动,以降低能耗;另一方面,发改委也不得不顾及农业、公共交通运输业用油压力、下游生产厂商的承受力和普通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在今年3月油价上调之时,

财政部及时出台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征收特别收益金,而发改委则要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进行补贴,以达到稳妥渐进的目的。 据了解,在10月份成都的会上,一如历次的石油价格调整之前的酝酿一样,两大集团和相关部委悉数到场。

  “推进资源价格改革,要妥善处理不同利益群体的关系,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考虑出台的时机,不能一步到位。”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会上强调。 不过,今年年底,根据WTO协议规定,中国将放开成品油批发市场,进口成品油价格将完全由市场说了算,这最终将影响到终端的零售价格。

  势在燃眉,而决策迟迟难以出台,正说明了抉择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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